【区议会.四】区议员无能为力或自我设限? 黄英琦︰没有被规划

撰文: 欧阳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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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认为,理想的区议员能够服务居民,满足街坊的需求。这种说法未必是错,特别是在区议会欠缺实权的情形下,可能更是如此。然而,区议员作为地方管治架构中最能代表民意的代议士,除了直接服务街坊外,还有没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推动?

承接上文︰【区议会.三】议员短视:小选区制度 沦街坊保母

黄英琦(Ada)曾担任市政局的民选议员,及后又当上湾仔区议员及区议会主席。她回想,当时的市政局议员有实权,和区议员对比起来,做事的确较为积极,没那么故步自封。“和我同期的胡志伟、甘乃威、钟树根,后来都做了立法会议员。以前有个说法,做了市政局议员,在市政方面可以累积经验,政党有空缺时可以一直晋升上去。所以不管(议员)是建制还是泛民,当时也较为愿意做事。他们若通过议案,要对决策负责任。”

作为咨询机构,区议会在职能上确实有其限制,但听到有区议员诉说区议会的无力时,黄英琦有另外的看法。她说自己当年是个强势的区议会主席,在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区议会中完全没有“被主导”、“被规划”这回事,反而抱着“天天民主”的信念,积极推动公民参与。“我同意现时民政事务专员和区管会(地区管理委员会)的结构比当年更‘硬净’,但我不同意区议员因而失去了权力。”

黄英琦说自己当年是个强势的区议会主席,在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区议会中没有“被主导”、“被规划”这回事。(资料图片/黄伟伦摄)

黄英琦担任湾仔区议员时(2000至2007年),恰逢政府大力推动市区重建,湾仔很多旧楼要拆迁,涉及城市规划的宏观议题。有议会同事跟她说,那些旧楼没资格留在湾仔,政府要拆事在必行。但“旧”就没有价值吗?重建是为了居民还是为了谁?为何居民不能留下来,参与重建的讨论和规划?社区更新的成果由谁享?她当时抱着疑问甚至质疑,希望能在过程中实践与居民共议。

大政策方向旗帜鲜明,居民和区议会看似弱势,但黄英琦仍选择跟居民站在同一阵线,当“拦路人”为居民发声。“我听到很多街坊认为那样拆迁没有公义,后来我开始草拟一份文件,幸好当时议会内有较多中间派和泛民,我就去游说议员。湾仔区议会对市区重建策略的看法立场书就这样出来了,我不止把文件交给政府,还有立法会和其他17区区议会主席。”

黄英琦担任湾仔区议员时恰逢政府大力推动市区重建,但她认为拆迁也要符合程序公义。(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动员居民 多参与社区规划

时至今天,黄英琦仍记忆犹新,曾有区议会主席问她:“Ada,我们可以这么做吗?”她说:“我明白政府有这样的政策,但我们看到实施政策会为街坊带来很多不满和眼泪,我有必要反映这事实。”正因如此,后来才有了市区重建策略的检讨,她说今时今日市区重建已没当年那么猖狂,当年甚至会骗一些不识字的老街坊签字接受重建。“我说的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这政策今时今日可能不用再提,但不同时候都有议题需要区议员多做一点事。”

那时,黄英琦特意委托顾问做社会影响评估研究,并就地区规划以立场书方式交给立法会的委员会,又在利东街举办公开的街头居民论坛等,从街坊的角度出发,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要,实践公民参与,并在意见书中反映地区的经济特色和历史文化。但她坦言,至今仍甚少区议员会做研究、搞公民参与,其中一个原因是需要花很多时间,而且未必能够带来改变,有区议员就认为,不如多办街坊活动,确保下一届仍可以当选。

有区议员就认为,不如多办街坊活动,确保下一届仍可以当选,举办蛇宴等活动被归类为“蛇斋饼粽”模式。(资料图片/民建联中西区支部FB图片)

黄英琦说当年做“坏孩子”虽然没有拦住某些发展项目,却成功令更多居民可以参与社区规划发展,不但让决策者反思重建策略,亦维护了程序公义。“你有没有能力集合社会各界的声音,让政府知道这是我们的看法?坦白说,政府有很多部门如路政署、规划署人员是专业人士,会带点精英主义。他们可能会认为,你们这群区议员懂什么呢?我帮你计划好,这边移山,那边填海,你就应该接纳啦。”区议会其中一项重要职能是负责审批地区小型工程建设的拨款,但很多时政府部门的提案交到区议会时已有前设方案,这也是部份区议员认为“被规划”的原因。

“很多时候,工程差不多米已成炊才拿上来,政府部门会觉得,你还要问那么多问题,工程已来不及了,你还在玩?那有没有人能把整件事梳理出来,把意见很中肯地、不分党派地写出来?这是知识为本的政策,这些问题区议会绝对有能力多参与和解决。”

黄英琦说,区议会的问题在于是,要做一个有研究、创新方案的咨询架构,还是一个被动、被规划、被支配的咨询架构。“就算环境恶劣,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相比十年前,现时区议会面对的政治环境的确更为恶劣,我也不是在云端生活,看不见这情形。”但她认为,区议员不应划地为牢,“如果每个区议员为自己的地区着想,就会用新的方法呈现出来。”

黄英琦说,区议会的问题在于是,要做一个有研究、创新方案的咨询架构,还是一个被动、被规划、被支配的咨询架构。(黄宝莹摄)

与民共议 生活中实践民主

竞选期间用与民共议的方式制订政纲,或许一时三刻未必能取得选民的认同,但若区议员在任内像当年黄英琦般推动在生活中实践民主,长远来说却可以改变居民的想法。黄英琦提到,现时有部份民主派议员会这么做,像南区利东区议员区诺轩和薄扶林区议员司马文,他们会把这些概念应用在日常地区工作中,确保自己贴近民情民意,并按照居民的意愿提出倡议。

北区区议员刘其烽亦尝试在较为贴近民生的议题如交通、屋苑管理上起步,推动公民参与。“虽然我是民意代表,可代居民在议会发声,但交提案、意见上去前,会让民间先构思,再交上去,以提升社区参与,我觉得这是一个社区的觉醒。他们主动去思考议题,再让我们跟进,视乎议员和街坊是否有很好的连结。很多时居民把问题告诉议员便完了,那样居民的参与度只是找议员,这是很差的。”

刘其烽希望,地区的公民参与不止于居民把问题告诉议员。(龚嘉盛摄)

刘其烽认为,代议士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凝聚居民,让他们能自发参与社区事务。他自己并非当区居民,认为居民才真正知道自己的社区需要什么,议员只是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参与。可是,街坊对这种模式的接受程度各异。

即使做到公民参与,构想的政策措施要能落地,还需要扫除区议会权力的限制。自拥有地区管理实权的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被杀”之后,政府承诺会逐步扩充区议会职能,但从1999年“杀局”至今,纵使不少学者和政党均提倡赋予区议会当年两个市政局般的法定权力,但仍没有带来实质改变,亦看不到政府有下放权力的意愿。

继续阅读:【区议会.五】放权区议会迟迟未允现 只增加拨款谈何充权

上文节录自第177期《香港01》周报(2019年8月26日)《区议员无能为力 还是自我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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