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动物.三】放弃宠物代价低 动物福利立法仅为堵截弃养之始
捕犬杆粗暴地勒在颈项的那一刻起,狗只拼命地用力挣扎,摇动身体,被死拖活扯到本来已有两只狗的笼子,闸门狠狠地关上,那是末日倒数的开始。公立收容所的笼子,一排又一排整齐地置好,铁闸冷冰冰地关上。绝望的狗吠声伴随着哀鸣,奏出杂乱的乐章。这只在笼子里露出空洞的眼神,无止境地等待;那只来了数天却和同伴建立了友谊,互相依偎;对面那只一直在笼子里打转,几乎没有停下来;当一天只有一盘食物送到来时,这两只就打起来,想要先吃到;那只狗妈妈来了数天后诞下了几只狗宝宝,为牠们舔干净身体……牠们可能没想到,度过12天后,若牠们没有人领养,就会走到生命的终结。此乃《回到第零天 领养不弃养》专题报道之三
这些画面也是台湾纪录片《十二夜》中的镜头。在2017年实行“零安乐死”政策前,流浪及被弃养动物遭送到公立收容所,默默地等候死神到来,有些甚至在12天的期限前,因为得了重病、不愿进食、被其他狗只欺负,而提前离开人世。在收容所恍如地狱的经历,未因为废除了人道毁灭政策而真正画上句号,当中更衍生收容所超出承载的问题。台湾民众正思考如何从源头减少流浪动物,而不是把照顾责任外判到收容所。
回到香港,没有芯片的流浪及被弃养动物会在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暂住最少四天,等待主人认领,比台湾实行“零安乐死”政策前的12天更短暂,而遭评估为不适合被领养的动物都难逃安乐死的命运。记者曾联络渔护署,查询署方可否安排参观动物管理中心,以了解中心的运作,惟遭署方拒绝。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指出,渔护署不安排公众参观,令人觉得动物管理中心是“黑盒”,公众难以知悉发生什么事、如何对待动物。
“这是一个循环,养一只狗的代价太小,得来容易,就很容易放弃,受害的就是那些动物。”民间组织“香港动物福利法(民间草拟)”的代表林进文(German)说。近年出现的虐待动物事件,少有案件被检控起诉。设立一套真正重视动物福祉法规的诉求日增,民间建议的《动物福利法》早于2016年末开始筹备,2018年1月正式发布第一份草拟文件,并得到坊间34个关注团体联署。
说到弃养问题,组织成员指出原因林林总总。身为犬只训练员的麦淑贞(Gabee)说,较普遍的原因是主人觉得养不来及难以应付。二元则指出,若再细分个中原因,包括情侣分手、结婚、生小孩、搬屋、移民等,主人感到麻烦或家庭状况改变就选择放弃。
全职投入照顾弃养动物的“阿棍屋”创办人谢婉仪亦听过很多弃养的理由,当中有迫不得已的选择,但也有些只因主人不重视家中的宠物。她忆述其中一个不能接受的弃养个案,狗狗跟随主人两、三年,主人本与太太分开,后来夫妇复合,而且怀了孩子,太太表示唯一条件是不要家中的宠物。当时阿棍屋已经没有什么空间,对方却要求她“帮帮手”,更表示只要他把狗抛弃就可以回家,她无可奈何地接收了。
“重要的问题是,香港人不太重视动物,认为动物可有可无,轻易选择弃养。动物是家人的观念很薄弱,政府未有带头推动。”麦淑贞说道。
多年“零”检控 阻吓力成疑
事实上,根据现行的《狂犬病条例》(第421章),动物畜养人如无合理解释而弃掉动物即属犯罪,最高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外,如狗只畜养人及任何人容许其狗只在公众地方游荡而未能作出妥善管理,亦属犯罪,最高罚款一万元。然而,此条例的立法原意是防止散播狂犬病,而不是保障动物福利。据2017年2月的立法会文件,渔护署在过往的三年并无接获涉及弃掉动物的投诉,亦没有就弃养动物而提出任何检控。
记者再查询最新数据,署方回应没有备存有关弃掉动物的投诉分类数字。就弃养情况,控方会根据《条例》第23条及实质证据,考虑就有关狗主未有在公众地方妥善控制其狗只提出检控。在过往五年的1,083宗被定罪个案中,最高刑罚只是罚款4,000元,阻吓力成疑。
政府曾于2017年立法会研究动物权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回应,虽然渔护署一直积极采取执法行动,但成功检控遗弃动物的个案不多,主因是难以搜集足够证据。即使找到主人,他们也会辩称动物走失。在缺乏证人及证据的情况下,渔护署难以通过“合理怀疑”此门槛作出检控,故法例形同虚设。此外,有关动物权益的法例散落于不同法规条文下,实难以保障动物权益。
麦淑贞斥责政府没有带头的意识,若饲主决定不要宠物,只要联系渔护署“签纸弃养”,基本上就豁免了法律责任。署方早前承认,目前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对动物福利保障不足,建议订立《动物福利法》取代。新例拟纳入“饲主谨慎责任”,规定必须为动物提供合适环境及饲料、保护动物免受伤害、动物生病须提供治疗,弃养动物同样被视为违反照顾者责任,亦会触犯法例。
林进文说,此做法比没有纳入规定好,但难以确保找到弃养动物的主人。现时狗只五个月大时,需要植入芯片及注射疯狗症疫苗,并要取得狗只牌照,狗只每三年需要打预防疯狗症疫苗的加强剂,而且要续领狗牌,惟很多狗主违规,未有履行责任。政府本可按照芯片取得狗主资料,然而,当局并没有真正“强制”狗只必须植入芯片。他说,即使订立法例,欠缺有效的执法单位也是徒然。“主人仍可弃养他的狗,可以随时脱离关系。”
谢婉仪指出,养狗的门槛低,要减少弃养,应该从繁殖的源头开始。“你在源头不去管制,在分枝就很难管了。人们有钱就买,几千元一只,想买就买。”
不少繁殖场会抛弃有问题或无法继续繁殖的狗,这也是遗弃狗只的一大源头。在非法繁殖场里,狗只被虐待、生活环境恶劣的新闻时有听闻。政府在2017年3月修订《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售卖及繁育)规例》,违反发牌条件及非法售卖动物的罚则分别由1,000元及2,000元提高至50,000元及100,000元。过往没有规管的自家繁殖亦需取得牌照,牌照按母犬的数目分为甲类及乙类,动物的活动空间亦有所规限。立法原意是要求繁殖者为动物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减少非法繁殖场的弃狗情况。
渔护署指出,截至今年1月10日,本港共有11个甲类及21个乙类繁育狗只牌照。条例刚生效时,坊间曾忧虑会引起不法繁殖场的“弃狗潮”。条例阻吓成效如何仍有待检视,但据立法会文件显示,2017年成功对违反发牌规定检控的数字为“零”(见下表)。
自《规例》实施至今约两年,署方只在调查行动中检视了四个怀疑繁育狗只并出售的处所,提出相关检控后,当中五名涉案人士已被判罪名成立。署方亦就另外37宗无牌出售狗只的案件提出检控,违例者已被定罪。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教育部经理赵明明指出,条例生效至今仍是“过场期”,要提升业界对照顾宠物的知识和能力需要一些时间,故仍有很多非法的繁殖场。公众人士养宠物要有责任了解宠物的来源,否则间接支持这些繁殖场继续大量繁殖。“我们会提醒市民,饲养宠物是毕生的责任。若去宠物店买,我们会提议即时做检查,因为来自非法繁殖场的狗,一生都被关在那里,只做配种,狗妈妈在那么高压的环境下过日子,牠们的后代未必健康。”
林进文说,当狗慢慢长大,就会保护自己的家人,开始吠叫。有些主人就会嫌弃狗只太吵而弃养,这是因为主人缺乏行为管理意识。二元说:“有些人甚至会在Facebook问,有没有狗不会怎么吠?”
麦淑贞分享,有次收到求助个案,一对平日有喂狗的义工夫妇领养了一只狗BB,起初看到牠,就觉得牠很惨,并认为自己有能力饲养,后来却觉得小狗入侵自己的生活圈子,影响到日常生活运作,觉得养狗有压力,希望学到如何能令小狗更乖巧。
“那些行为是狗BB的行为,是正常的。要令狗BB融入你的生活,是需要像教小孩般教导。经过一星期的练习后,丈夫知道了该如何做,太太却接受不了,说太麻烦,不要狗了。主人和狗狗都要上堂这概念,在香港较少人认识。教狗不是要令牠们不吠,而是要主人明白牠们的身体语言是什么,什么是正常的行为,为何狗只要吠。”
麦淑贞指出,狗像人类性格不一,要多了解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养狗。“有些人见到狗很可爱就买回家,但未经教导的狗是不懂得在哪里拉和撒的。有些人会觉得人家的狗那么懂性,而嫌弃自己的狗。”她说,“那些人后悔当初为何要买狗,他们弃养动物好像没有成本。”
组织的三位成员都认为,养狗前应该修读课程,了解狗的行为特性,减少日后的潜在伤害,例如从教育方面令主人有“饲主谨慎责任”,而不是只从立法层面阻吓。
考牌养狗可行吗?在外国实行的成效如何?除此以外,又如何从源头可以减少被遗弃动物的出现?继续阅读:【弃养动物.四】考牌养狗可行吗? 生命教育、绝育同样重要
上文节录自第146期《香港01》周报(2019年1月14日)《回到第零天 领养不弃养》专题中的《虐待动物代价低 弃养源头须堵截》。
其他《回到第零天 领养不弃养》专题报道文章:【弃养动物.一】收容所承载生命 负责人付出廿年︰救命无得收手【弃养动物.二】政府花百万人道毁灭 外判领养责任收容所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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