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盲学新概念漠视空间公义 邓永成:过渡性房屋要过渡到几时?
“其实政府有没有想过,大家根本就不想‘过渡’?我们去探访那些入住家庭,真系好鬼‘过渡’㗎啫,一位单亲妈妈带着小朋友,原本住了3年㓥房,现在搬去‘过渡性房屋’,签了两年,但五年是上不了公屋的,他们之后又要‘过渡’去哪里?”有指特首林郑月娥即将力推过渡性房屋,而多次规劝当局不要以“过渡”解难的浸会大学地理系教授邓永成批评,“今天香港面对的是‘公义’而非‘供应’问题”,若盲目增加未必适合聚居的地方,城市或会被简化成宿舍。
如果“过渡”换来的是“安居”,“稍等”当然无妨,就怕等不到尽头,又落得流离失所。香港人已经等太久了,但政府却说,等等,等“过渡性房屋”再兴建一会儿,然后再等等,再“过渡”一会儿。
“大家好像总看不清问题的本质是什么。”用邓永成的话来说,“‘土地大辩论’是废的,问题在于‘制度不公’而非‘供应不足’,大家却在争论优先采用哪个选项”;又或者,“林郑一方面强调‘房屋不是简单的商品’,另方面却想方设法鼓励市民置业,这无疑是加剧房屋的商品化、继续走商品房经济”;再或者,“‘过渡性房屋’只是把基层从㓥房移居至另一种暂居形态,本质上等同把市民‘塞’进好一点点的㓥房里!”
过渡性房屋 制造治标幻象
文章写了一篇又一篇,道理讲了一遍又一遍,但还在装睡的管治精英们,怎么也叫不醒。而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例如瑞银财富管理9月底发表《2018年全球房地产泡沫指数》报告指出,在22个主要发达金融市场中,香港楼市风险排名第一,面临爆煲。
“呼……!”邓永成鼓起腮帮子,长长地舒了口气,说“应该讲的,还是要继续讲,叫她(林郑月娥)不要自我感觉良好,其实问题真系好大镬!”
既然要讲,就从头开始,从讲过很多次的“土地问题是公义问题,不是供应问题”讲起。
“我们谈及‘社会公义’或者‘城市空间公义’时,有一个最主要的基本共识就是‘共创’,城市是大家共创的。”邓永成指出,既然是“共创”,即我们共同付出过,就应该得到应得的东西,但对香港而言,一般老百姓长久以来根本无法合理地分享“共创城市”的成果,而问题正正源于土地分配制度的不公义所导致的“回旋式二度剥削”。
邓永成去年曾与学生叶钧颂合撰《不愿面对的土地真相:从体制的二度剥削说起》及《以土地政策包装二度剥削——公私营合作的盘算》等文章,指出港英政府自1980年代开始,将卖地和补地价等庞大收入,拨入限于基建及征地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令这笔原可投入社会福利的公帑,不但无法直接回馈市民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反而用以平整土地和基础建设,把“生地”变成“熟地”,再卖给私人发展商牟利——这可谓对社会的“首度剥削”。
分配不公蔓延 港沦为下流城市
与此同时,公众参与社区建设,令土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增加了土地使用价值,而发展商则透过土地拍卖,把有关土地私有化,兴建私营房屋,再以高昂的价格,把单位出售予曾经参与土地增值建设的公众——此谓对社会的“二度剥削”。
当政府不断投放收入生产“熟地”,发展商就继续坐享其成累积资本,惟小市民不但得不到应有回报,更不得不以高于实际交换价值的资金,换取居住环境持续“下流”的房屋——面积愈狭小、条件愈简陋、空间使用愈不足、社区设施愈不便、群居生活愈疏离,令房屋简化成宿舍。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曾在《论住宅问题》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资本家会以房地产搾取最高利益,故住宅必然会出现短缺。以香港为例,在“二度剥削”的循环下,难免有人无屋住、有屋无人住,就算有280万个住宅单位,也无法让250万个家庭安居,而这个原本只困扰基层的房屋问题,已经扩散成为社会各阶层都要面对的“下流城市”问题。
然而,政府却仍执意听取一家之言,把房屋问题归咎于需求飙升,并主张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合理化制度不公,大幅增加商品房的供应,令“二度剥削”迅速蔓延。
“市区重建局!呼……简直岂有此理!”提起这个被指“无王管”的公营机构,邓永成愤愤不平,再次鼓起了腮帮子。他表示,自2001年颁布《市区重建策略》后,市建局便以“市区重建”及“自负盈亏”为名,低价收地重建大量高价商品房,惟政府只收取象征式地价:“(2003年的湾仔)利东街重建项目,市建局赚了88亿元,但政府只收了1,000元!”
“城规会也很离谱,技术官僚及精英占大多数,每当有人提及‘社会公义’的问题,就会被人反驳指‘这不是土地问题,我们不会在这里讨论’。”邓永成再次叹息,无论是财政司司长把关不力的市建局,还是弱势声音孤掌难鸣的城市规划委员会,都钻了制度的空子,深化了不公义。
另一方面,随着1970年代经济起飞,市民的物业购买力大幅跃升,在地产商推波助澜之下,港府放弃了以公屋为主导的房屋策略,改为鼓励市民置业——表面上这是“安居”的代名词,实际上却是可以极速“致富”的投资压舱石,令小业主以搭火箭的速度晋身“上等人”级别;至林郑政府,更变本加厉。
“所谓的‘置业需求’,根本就是政府大力鼓吹、制造出来的。”邓永成认为,政府成功捆绑了小业主与发展商的利益,“所以无人会希望楼价大跌。”而他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攻读硕士时,师承城市发展学者Shoukry Roweis,认清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回港决志不买楼、不参与推进这共业,30年来搬家12次,“连搬运公司都和我们很熟了。”
邓永成去年底与叶钧颂、梁汉柱及冯国坚合撰的《“过渡”措施目的成谜 勿把城市简化为宿舍》,曾提到林郑鼓吹市民置业的论调令他们联想起,在19世纪的法国巴黎,资产阶级如何推动城郊工人上车做业主的故事——
当时,工人需要城内的工作机会,城内的工厂则需要工人的劳动力;然而,资产阶级虽然欢迎工人进入城市,但碍于城市扩张的空间压力,故把他们安置在指定地点,又鼓励他们努力储钱置业;不过,工人最终得到的只是一种聚居城市的感觉,而非真正参与城市生活的权利。
邓永成等人指出,这背后反映的意识形态,是将人分成“有楼”及“无楼”两类,而“有楼的人”,才算是“这个城市的人”,当权者可借此管理其城市生活,以保和谐稳定。
更令邓他愤慨的,是政府近年不时抽离历史脉络及现实背景,胡乱挪用外国新兴的房策词汇,并大举兴建既难治标也难治本的“过渡性房屋”,不断压缩甚至偷换“空间公义”的概念。
以林郑去年上任后推出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为例,民间团体早就提倡“社会房屋”应以家庭为本,根本不应被视为“过渡性房屋”;另外,“社会房屋”亦是人们“聚居”的地方,居民亦应承担平等责任、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反观社联那500个“社会房屋”,总觉得奇怪,用邓永成的话来说,是“挪用了先进实践的名义”,并没有为大众的聚居带来任何事实上的改变。
林郑出身基层 偏坐视社会不义
邓永成建议,港府若想走出当前困局,应大量增建真正的“社会房屋”,即公共出租房屋,这亦是重新追求社会公义的起点——基层不再被随处安插、享有安全舒适的住所、享受完备便利的设施;当居民对生活有希望有憧憬,自然愿意花心力打造个人空间、积极参加社区事务、与邻里守望相助,同时亦更有动机投入工作,从而推动社会进步,提升整体利益。
至于地从何来,邓永成就提出多个在现有制度内可行的短中期方案:(1)当局应该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从收地成本、重建条款、单位面积、出售价格及盈余资金拨作政府收入等方面,积极做好监管工作;(2)由特区政府持股75%的港铁,不时获政府批出港铁车站上盖及附近地段的物业发展权,理应利用有关地段兴建更多出租公屋;(3)作为“房屋实验室”的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应研究如何兴建更宜居的房屋,而非发展郊野公园边陲土地;(4)在未来两三年内暂停卖地,在原定卖地的土地上兴建公共屋邨;(5)根据“本土研究社”之报告,有532幅总面积达301公顷的官地未被纳入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的选项当中,当局理应立即善用有关土地。
“林郑不用担心,这些做法全部不涉及大地产商,政府完全有权有法有制可依,只是过去不作为。”邓永成强调,“只要政府做得好一些,就可以令房屋的供应和价格,变得合理些。”
诚如法国城市思想家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所言,城市是人类为满足社会需要而实践出来的空间,也是人与人在日常生活中相遇的地方,而房屋则应该让人有尊严地聚居,并因而有能力参与城市生活。然而,在无法打破土地分配不公的香港,这一切就可能什么都不是了。
记者总是不解,包括基层出身的林郑月娥在内,那曾经被不公制度剥削的一群,当他们有机会向上流后、有权力改变香港的时候,为何会默许不公义的继续存在,甚至成为剥削基层、强化不公制度的一群?
“这就是社会!他们现在厕纸也不懂得买,地铁也不懂得搭,又怎么知道民间疾苦?……就算是我,也很需要传媒时常remind,基层有多苦,因为我们可能没有机会接触太多。你看她(林郑月娥)接触的那些人,谁会跟她谈社会公义?”邓永成又再鼓起泡腮,摇摇头。
上文刊登于第132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0月8日)《土地供应假命题 扭曲安居须置业 邓永成批政府为不公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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