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咗等于好咗?——是时候为林郑月娥订定施政KPI了

撰文: 黄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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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前特首梁振英令香港人“习惯荒谬”,那么特首林郑月娥或许就令香港人“习惯无事”,屡爆管治混乱的港铁高层无事,“山竹”善后差劣的政府官员无事,对房屋问题束手无策、对创科发展庸碌无为的管治班子亦无事,可谓“官到无求胆自大,问责失效无王管”,因为市民对官员没有制衡,官员也甘于对自己没有要求。当各地政府纷纷响应经合组织(OECD)提倡的政府绩效管理时,林郑月娥若有心整饬吏治,又需否为自己及其管治团队,设定自我监察的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重建一套有目标、有承担、有成果的管治文化呢?

特区政府有需要整饬吏治。(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林郑月娥将于周三(10月10日)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以及详列各个决策部门施政措施的《施政纲领》册子。值得一提的是,在回归前后,每逢《施政报告》公布前夕,当局还会发布厚如电话簿的《施政方针》及《工作进度报告》(两者于1999年合并为《施政方针》),巨细无遗地辑录政府所承诺之措施的工作目标、在过去一年的施行进度、以及未来12个月内拟达致的工作成效。

《施政方针》走样变形

例如在1998年,《工作进度报告》公布,当局于1997年承诺落实的961措施当中,有922项如期实现,即施政达标率为96%。然而,到2003年,《施政方针》被精简成《施政纲领》,不再交代施政进度,只记录未来18个月的主要政策、立法项目和检讨重点;至梁振英发表首份《施政报告》时,《施政纲领》更一度“被消失”,翌年才重现公众视野。

问题来了,原本用以监察当局施政表现的《施政方针》,为何会在2003年“走样变形”?

“可能因为政府认为,公众及立法会对《工作进度报告》的回响,以‘负面’舆论居多。他们往往吹毛求疵,只集中讨论未达标的几个百分点,永远觉得你只要达不到100%,就是‘不合格’。”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忆述当局内部评估,他认同改版是“无可厚非”,又指《施政纲领》仍能体现政府施政向市民问责的原则,“起码有承诺,就算做不到,也会有解释。”

王永平认为,以往政府主动交代工作进度,体现了问责原则。(欧嘉乐摄)

王永平又提到,当局主动汇报施政进度的做法,由“末代港督”彭定康开始,“从负面看,是受公众监察,你做得不好,就要下台;而从正面看,我的所作所为,应该获市民认同,这是我的责任。我如何体现我的责任呢?就要为自己制定一些承诺,然后努力达标。”

然而,理想很美好,执行很现实。

《工作进度》有水分

翻查WiseNews,《明报》曾于2002年底复核《工作进度报告——施政方针2001》,发现在董建华承诺的1,368项承诺中,原本有11.6%属延迟、工作落后或正在检讨的项目,但当局把“检讨项目”计算在“如期落实项目”之内,得出96%的达标率,惹来“滥竽充数”疑云。

另外,记者亦揭发政府《工作进度报告》的三大问题:(1)单看部门提出的工作目标,往往无法了解问题的全貌,例如水务署曾把“与广东当局至少举行一次高层工作会议”列为目标,至会议举行后,就算是完成了任务,却没有向公众交代如何解决供水量及水价等问题;(2)部门把目标细化及量化,根本无助解决问题,例如教育署为提升新移民的英语能力,竟然订定了“在内地儿童来港前,向他们的父母派发英语基础自学套”的目标,以为人人都可自学成材;(3)尽管特首在《施政报告》提出多项承诺,但个别部门根本没有将措施列入检视范畴之内。

在回归初期,每逢发表《施政报告》前夕,政府都会主动交代过去一年的工作进度。(政府网站截图)

各方舆论下,港府《工作进度报告》自此成为绝响。既可谓“从善如流”,又算是“削足就履”。

“其实很可惜,《施政纲领》内容非常简单,将施政的‘透明度’大幅降低。”香港集思会前项目研究主任曾广海,曾于2011年负责撰写《香港管治综合研究报告》,参考了英美澳管治体系的施政评核制度,认为当局应该自我监察,主动交代工作进度。

他表示,“‘目标’设定得差,但不代表不需要设定目标,而有效的施政‘目标’或‘指标’,则应该相对措施的‘成果’而言,而非讲求‘效率’,不是说你推出了多少措施,而要说你的措施达到什么效果。”

曾广海解释,现代公务“绩效评核体制”的六个重要元素,包括衡平(Equity)、节约(Economy)、效率(Efficiency)、产出(Outputs)、成效(Effectiveness)及成果(Outcomes),而欧美各国近年的评核标准,已经由“注重效率”转为“注重成果”;然而,在香港,很多公务员仍把“产出”视为“成果”,或只提“产出”而不提“成果”,导致本应以“成果为本”的评核制度,变成了“重量”而不“重质”的“成本效益”评核制度。

曾广海认为,很多官员误把“产出”当作“成果”。(郑子峰摄)

特首外访见传媒当绩效

政府把“产出”当“成果”,早年过度细化及量化的《施政方针》如是,林郑月娥去年发表《施政报告》前夕,主动公布的《第五届政府就任100天工作进展》亦如是。

8页A4纸当中,罗列了78项工作报告,包括行政长官与司局长在内,合共进行逾50次地区座谈会、与传媒聚会249次、接受传媒访问183次、到访内地40多次、外访近20次等等。然而,这些工作的实际成效如何呢?以与传媒聚会及接受访问为例,在累积数百次的接触当中,林郑月娥都能如实、不游花园、不避而不答地回应传媒的提问吗?传媒会因此更有效地监察政府吗?公众知情权有因而得到更好的呈现吗?

“我印象当中,以往好像没有先例。”在王永平看来,林郑那份类似“变种版”《施政方针》的《百日报告》,算是为特区政府开了先河:“她愿意主动交代自己做了什么,这当然是好事,但问题是,该报告够不够详尽呢?还是只说了她自己想说的事情,而没有交代市民希望她做到的事情?如果有些事情她还没有落实,那报告当中有没有合理解释呢?如果报告只是公关手段、将她的工作美化加工,那么从市民的角度看,就不值得赞赏了。”

林郑月娥去年主动公布上任百日的《工作报告》,提到自己接受传媒访问183次。(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既然如此,政府施政的绩效评核,要如何才能“量质兼备、成果为本”呢?

曾广海忆述,在回归早期,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曾经重用“效率促进组”,以提升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及施政成果;当时更发表了一份只有英文版的《Step-by-step Guide to Performance Measurement》(曾译《按部就班绩效评核指引》,另有学者译《绩效评估的渐进指南》),以目标、顾客、过程及组织四个维度,衡量各部门的表现。惟据曾广海所述,自陈太于2001年离职后,“效率促进组”就被冷待,而该指引的推行亦无疾而终了。

不过,记者向王永平查询时,他则指出,该指引主要针对个别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而非管治团队的“施政绩效”。他表示,该指引的落实情况有限,与陈太并无关联,因为“这是内部评估,没有约束性,也没有硬性规定部门要遵循,要视乎立法会议员有否跟进。”王续称,为改善部门服务,当局早有颁布“服务承诺”。

例如,政府新闻处其中一个承诺,是“当值新闻主任会立即答复查询,如未能即时回应,亦会在同日答复。如需搜集资料,便需时较长。”然而,这个承诺能否有效改善新闻处的服务水平呢?相信行家们心中有数。

政府似乎愈来愈不重视其施政表现了。(资料图片 / 林若勤摄)

至于曾经被委以重任的“效率促进组”,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已被拨归入创新及科技局了。

“其实外国也有‘效率促进组’,但香港政府经常只是学人家的‘形’,不会looking at the theory behind(看理论精髓),真的很可惜。”曾广海慨叹,自曾荫权年代开始,“效率促进组”便不获重视,“我记得我查过,在某一个时间,不同国家的‘效率促进组’在英国举办贯彻‘以人为本’的会议,但香港的‘效率促进组’,就在大屿山开反思营,基本上已经无可作为,被摆埋一边。”

王永平也指,当年直接隶属政务司司长的“效率促进组”,曾经发挥过相当大的作用:“该组曾经举办过high level seminar(高级研讨会),所有部门的首长都要出席,讨论如何提升施政和服务效率。现在某程度上来说,‘效率促进组’是被downgrade(降级)了。”

这背后反映的,是政府似乎愈来愈不重视其施政表现了。对此,王永平和曾广海都指出,问题症结在于,政府以政治掩盖了行政的考虑,同时立法会也无法发挥有效的监察。市民苦于无法直接制衡官员,官员也甘于对自己没有要求。

王永平批评,特区政府的城市管理水平,在过去十年毫无寸进。(欧嘉乐摄)

“如果整个体制没有了外部的压力,以及内部的改革,政府的施政水平必然会下降,慢慢大家就会hea。”王永平有点愤然:“当年任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期间,我在新加坡的training college(培训学院)是坐 advisory board的(顾问委员会),他们是向我们学习的,That was 10 years ago(那只是10年前的事而已)。现在呢?人家根本都不用正眼看我们了!换言之,10年之内我们根本没有进步,完全没有进步!”

王永平又指,林郑月娥若有心提升施政水平,或许可在《施政报告》当中,提出成立一个全面检视政府施政程序、人事管理、公务员职系、部门与部门关系等问题的委员会,“如果她可以走出这一步,已经可以有很大的改善,问题是,(估计)她根本不会这样做,现在还要增聘6,000个公务员,去养肥这个群体!从效率的角度看,人多效率未必会高。可是,所有的大型改革,都一定是top down(由上而下)的,不可能由那些自我膨胀的部门提出!”

“如果林郑觉得自己是有远见、有抱负的政治领袖,她就应该对自己有要求,敢于去建立一个‘管自己’的机制,接受全民的监察。虽说是‘被人管’,但长远而言,可以成就一个健全的管治制度。”曾广海仍然认为,设定适当的指标,并以“成果为本”的绩效评核制度,能有效改善政府的施政表现,惟大前提是,整个评核制度,一定要具相当的惩罚性,例如仿效澳大利亚政府,将部门指标与财政拨款挂钩。

立法会未能有效监察政府施政。(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澳大利亚政府 不达标不获拨款

曾广海说,以澳大利亚政府的财政预算案为例,每个部门申请任何拨款时,都需要设定使用该笔款项后的关键指标,如果该部门没有提交指标报告,或者后来不达标,当局就不会拨款,甚至会解雇整个部门的公务员,“不像香港这样,怎样都不会炒人,(顶多)随便拨归某个部门。”

谈及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关键在于,要设定怎样的指标,才能起关键作用?不会重蹈《施政方针》的覆辙?

台湾近年就此衍生不少争议。当局自2009年起实施KPI,想藉选定关键目标(Key)、找出能达标的绩效衡量方式(Performance)、设定明确的量化指标(Indicator),达成管理目标。

不过,台湾《商业周刊》过去四年追踪报道当局罗列的KPI,发现其绩效指标设计,有“不K、不P、不I”的劣象:“不K”意指“不是关键,琐碎、不需要列为‘部级’的小事或例行事务”;“不P”则指“不是绩效,目标与指标逻辑不通,或者纯花钱、不该算绩效”;“不I”即是“非指标,设计的指标公式有问题,投机取巧或目标值太低”;当中“不P”占40%。

另外,报道又指,三年前台湾行政院曾经提出多达726项的KPI,至今已“瘦身”至67项。由此可见,KPI的设定,对官员是极大考验,而个中转折,难免令人联想起无疾而终的《施政方针》。

曾广海认为,一套有效的绩效评核制度,一定要具相当的惩罚性。(郑子峰摄)

既然台湾的KPI评核制度仍在磨合当中,不如看看经常被拿来和香港比较的新加坡。

据报道,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今年有18项KPI,例如要在“世界银行报告:政府治理效能”中获得前列排名,其预期成果为“一流且具前瞻性的公共服务”,该指标在2015年及2016年的达标值均有100%;又如“民众对政府e化管理满意度”和“企业对政府e化管理满意度”,就将两者的目标设在98%及95%的水平,预期成果为“高绩效的政府”。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官员与公务员的薪酬,直接与其施政绩效的表现挂钩,可影响占三至四成的花红。

“社会当然可以更仔细地去监察政府,但关键还是现有的立法会制衡机关,以及高官问责制度,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过,没有办法了,那是一个‘死局’。”王永平说,目前唯一的指望,是政府高层意识到有改变的需要,“但是没有啊!所以只能等另一个危机出现,就像2003年,一个很大的政治危机出现了,政府才会有需要改革的打算,否则现在问林郑,问哪一个官员,问谁都好,没有人会愿意理会,‘If it ain’t broke, don’t fix it(不烂不修)!’”

上文刊登于第132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0月8日)《施政有报告  绩效无问责  是时候为林郑定管治KP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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