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香港劳工权益差 一切由工会历史说起......  

撰文: 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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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除了是打工仔的假期,也是劳工团体一年一度举办游行表达劳工权益诉求的日子。游行的诉求几近年年一样,“争取标准工时”、“恢复集体谈判权”是惯常口号。在高喊口号的同时,我们首先要提问:究竟是诉求本身不切实际,令港府及资方迟迟未回应?抑或是劳资关系不平等,导致劳方团体的声音一直遭受忽视丶令香港长久以来工运多以失败收场?

“揾食啫,犯法啊?”这句话恐怕是工运失败的残酷写照─打工仔怕与资方搞对抗随时丢饭碗,不敢贸然走出来抗争。然而,这不过是一大块拼图中的小部分,从工会组成到劳工条例的存废,均与“政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才是劳方欠缺谈判筹码的主因。

每年五月一日,劳工团体举办游行争取劳工权益。(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年初大埔巴士翻侧造成19人死亡,引伸至对车长权益的关注。与肇事司机同属九巴公司的女车长叶蔚琳更因不满巴士公司其后的薪酬调整方案,成立了“月薪车长大联盟”,并发起罢驶行动。罢驶之后,叶及参与罢驶的数位车长却一度遭公司辞退。不少人质疑为秋后算帐,目的是对日后的罢工,甚至其他抗争行动起阻吓作用。

坊间不少声音指,从今次事件看到集体谈判权之必要性,认为集体谈判权可为目前处于弱势的工会充权。其实,集体谈判权曾出现在香港法例上,不过,仅通过三个多月便遭废除。时至今天已21年,为何从1997年到现在,集体谈判权仍然是悬而未决的劳工权益?

九巴女车长叶蔚琳发起罢工,一度被九巴公司停职。(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工会各有政治背景 难达共识

根据香港职工会登记数字显示,2017年的工会数目达836个,比起过往有增无减。

香港工会数目多、会员数字也呈上升趋势,正常来说,理应壮大劳工力量,但长久以来却未受重视,如争取立法确立集体谈判权未能成功,原来仍离不开“政治”二字。

“我唔想沾染到政党,因为我知道咁样会好麻烦。”叶蔚琳接受其他媒体访问时曾这样说过。“搞工运不能政治化,不能自己斗自己,工人要团结争取,不能一拍两散。”香港工会联合会(简称工联会)属会的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第一副主席张子琦也这样总结搞工会的经验。

叶蔚琳也好,传统工会也好,均相当抗拒政治势力渗进工会或组织内。恍似劳工权益一沾上政治,便会令工运脱离工运的本质,这提出了一个疑问:究竟工会与政治能否割绝开来,还是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若说工会与政治毫无关系,是绝对错误的。”
香港城市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陈敬慈一直研究工会历史,是香港劳工运动及政策方面的专家。

1925年至1926年的“省港大罢工”,是香港及广州史上发生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工潮。此前有海员大罢工,但陈敬慈认为,“省港大罢工”与之不同的是,“(整场运动)充满民族主义情绪,当时是英国人统治,资本也是英国资本,工潮与民族意识及阶级意识是连在一起,真正抗议的是殖民地统治。”

1948年,港英政府通过的《职工会及劳资纠纷条例》明确为两大政治势力工会分野。条例规定,工会注册后,即可取得法定地位。另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是,推动同一行业中两个或以上的组织合并,整合工会,解决工会重复、组织不完善的问题。

由于所有工会均须重新注册,左、右两派抢先以某行业总工会的名义进行注册,然后争取合并,把同一行业的工会收归旗下,力求以“量”取胜,藉基层工人壮大其政治势力。

在此时,亲共产党的工联会,与亲国民党的港九工团联合总会(简称工团总会)被视为两大工会势力。前者于1948年4月成立,后者亦于同年9月成立。

亲台与亲共的工会势力,一直于工人运动中分庭抗礼。“统战”是陈敬慈张嘴就来的两个字,他指“共产党有很明确的目标,便是要组织工人,在哪里组织呢?一定是国内工业有相当发展的城市,一是上海,一是香港。而香港大部分工人是内地来的,与家乡有很紧密的连系。”故香港是他们团结工人力量的重点。国民党对此自然有所戒心,因担心工人被共产党收编,造成社会不稳定。

“国民党是较后期才做(团结工人),为的是与共产党对抗,‘你做我也要跟你去做,争取工人支持’。”陈敬慈指出,“省港大罢工”中,有香港工人徒步走到广州,其生活及工作更获广东省国民政府资助。有部分没有返回香港而定居广州,部分则参与蒋介石的北伐军,可见,国民党也明白工人力量可作政治筹码。

陈敬慈指,1990年代之前是工联会和工团总会的“左右派”之争,1990年以后为工联会及职工盟之间的建制派和民主派之争。(高仲明摄)

即便到了国共内战后期,国民党退守至台湾,也继续输送金钱、物资等资源来港,希望香港成为“桥头堡”,维持自己的政治能量。1990年代之前,主要是工联会和工团总会的“左右派”之争;1990年以后才演变为工联会及香港职工会联盟(简称职工盟)之间的建制派和民主派之争。

“工联会不再讲工人斗争,工团总会也一直不参与政治活动。但当时正值香港工业化阶段,那么,谁照顾工人权益呢?便要靠劳工团体。”陈敬慈说。

1990年成立的职工盟可谓靠民主运动起家。其前身基督教工业委员会(简称基工会),在劳工势力空白期冒起,不同于传统工会,主张以“外人”,即不是从事该行业的工人,为工人提供服务和争取权益。李卓人在成立职工盟之前便是基工会成员之一。

“成立职工盟的原因,是希望以非工联会、非工团总会为定位,追求的是民主自由。”有份创立职工盟的李卓人如此说。他解释,职工盟之所以建立,源于两大重要事件:一是“八八直选”,二是“八九民运”。前者是当时的民主派人士要求在1988年的立法局选举中引入直选议席,工联会以“宁要饭票,不要选票”反对;而“八九民运”令职工盟以“追求民主自由”为定位的形象更清晰。

陈敬慈指,工联会在六七暴动后,被港英政府打压,曾沉寂一段时间。(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政府介入 形成两大阵营

香港的工会因政治立场分裂为两大阵营,各自为政,也相互敌视。 除了是工会成立时各有政治取态外,不论是回归前或后,政府也一直利用这种“分裂”拉拢一方、打压另一方,以达成其稳定社会的目标;加上工会之间互相竞争,渴望得到与政府或资方的谈判权以壮大自己在工人间的力量,却难以避免得失一方而变得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显得小心翼翼,落得“黄色工会”(意指与资方妥协或被收买)的称号。

陈敬慈记得,“六七暴动”之后,港英政府采用分化政策,以“拉一派,打一派”的方式处理工会问题,即扶植工团总会,打压工联会,工联会在这段时间较沉寂。

工团总会与工联会相比,作风偏保守,也被港英政府吸纳于咨询架构之内。以劳工顾问委员会(简称劳顾会)为例,当时只有工团总会的代表,而没有工联会在内。

“工联会的势力一直都很强,没有减弱过,只是策略上有变。例如,‘六七暴动’之后,便改为走社区福利路线,不搞罢工,也不搞工人斗争。”

陈接着说,“曾经组织工人发挥重要作用的工联会经过1960、1970年代后,这个功能便已消失。早期由于被打压得太厉害,后期更配合回归,成为建制派政团,支持国家稳定比起其他(劳工权益)更重要。”工联会在回归以后取代昔日工团总会,被视为“黄色工会”,虽然掌握与资方的谈判权,却屡被批评未将争取劳工诉求置在首要考量。

在香港836个工会之中,工联会有191个属会,数量为全港之冠,排第二的港九劳工社团联会(简称劳联)有92个,跟随其后的职工盟则有82个。工会可攻占劳顾会、立法会的功能组别劳工界议席及特首选举委员会名单。

工会的属会数目愈多,便愈能主宰这些以工会票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功能组别议席等,也就愈能在政治舞台上占一席位。以劳顾会劳方代表选举为例,翻查资料,2017年共416个已登记工会有投票权,当中逾一半为工联会属会;以票数计算,工联会手握逾250票,票王邓家彪也不过344票。除了邓家彪外,其余胜选的劳方代表为周小松(劳联)、王少娴(工团总会)、刘玉辉(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陈耀光(香港公务员总工会)。

政治因素 影响集体谈判权立法

“集体谈判权之所以通过,是一个政治机会。”陈敬慈如此形容。回归前夕,时任立法局议员李卓人提出《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并获立法局通过,然而在回归后三个多月,遭临时立法会废除,以后的21年也再无进展。连李卓人自己也认同,在其成为立法局议员的两年,是争取劳工权益最辉煌的两年。

缘何辉煌?一切与“新九组”有关。末代港督彭定康1995年增加立法局直选议席,新设九个功能界别,即“新九组”,加大立法会选举民主成分,多名民主派成员顺利跻身立法局,当中包括循纺织及制衣界别参选的李卓人。1997年4月,李卓人提出关于为集体谈判权立法的议员议案,最终获28对26票通过,民主派议员成为支持的28人中的大多数。

李卓人(中)指,回归前成为立法局议员的两年,最能争取劳工权益。(吴钟坤摄)

然而,该法例在回归后即遭临时立法会废除,成为最短命的一条法例─仅生效了三个多月。在临时立法会商讨废除有关集体谈判权的《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时,工联会的陈婉娴缺席三次投票,同会的郑耀棠及陈荣灿则投下弃权票;至于另一位工联会出身、在立法局时期曾任11年劳工界议员的谭耀宗更投下赞成票。

扬言保障工人权益的工联会当时为何对集体谈判权的态度如此暧昧呢?翻查立法会记录,当年郑耀棠弃权的理由是基于条例草案未经条例草案委员会讨论,通过得过于仓促。

“在我提交(集体谈判权)议案时,我一早已有与他们(工联会)倾。我没有霸来做,也没有说过一定要由我李卓人去搞(集体谈判权)……总之是职工盟搞的,便要推倒它。”
李卓人

身受临时立法会所“害”的李卓人也坦言,集体谈判权最后是败给了“政治”。“在我提交(集体谈判权)议案时,我一早已有与他们(工联会)倾。我没有霸来做,也没有说过一定要由我李卓人去搞(集体谈判权)。”故此,在他看来,仓促是借口,真正原因是政治挂帅,“总之是职工盟搞的,便要推倒它。”

“中英争拗于新九组的改革,不服又怎会让其存在呢?假如不反对废除(集体谈判权),便是‘被彭定康利用’,等于是服从港英政府。”
陈敬慈

陈敬慈却看得比较深远,反倒觉得工联会是冲着别的原因而支持废除集体谈判权─即港英政府所提的“新九组”。他指出,临立会不但废除集体谈判权,也还原了《公安条例》中遭立法局于1995年被废除的相关条文。他认为,工联会之所以支持废除,背后是源于中方对英方的“新九组改革”不满,“中英争拗于新九组的改革,不服又怎会让其存在呢?假如不反对废除,便是‘被彭定康利用’,等于是服从港英政府。”以一句话总结,回归以前,集体谈判权是“成也新九组,败也新九组”。

那么,集体谈判权何以在其后的20余年也没机会“复活”?其实,回归后曾两次于立法会讨论集体谈判权的议案,最后均被否决。2009年工联会叶伟明提出动议“协助基层劳工抗衡经济逆境”议案,就集体谈判权立法,虽然得到民主党、公民党及多个劳工政团支持,但特区政府、自由党和多位功能界别议员表态反对,并在民建联弃权下,结果在分组点票时未获功能界别在席议员过半数支持而遭否决。

2013年集体谈判权再度出现于立法会议程之中,由职工盟李卓人提出动议“立法确立集体谈判权”议案。结果与2009年一样,议案在地区直选在席议员通过但于功能组别遭否决。须知道,立法会议员提私人草案时,除了须通过偏重商界的功能组别的在席议员投票,假如涉及现存政策,更要取得行政长官同意。

几近每次有关争取劳工权益的游行,均有团体要求恢复设立集体谈判权。(资料图片)

政府偏向资方 漠视“谈判权”诉求

陈敬慈对港府是否有心就集体谈判权立法,以及长远改善劳工权益抱有疑问,“港府比世界任何一个政府更偏向资本家。”他说,“选出特首的选委会成员以老板为大多数。政府当然不提出(改善劳工权益的)议案,如果提出那么多,便胜选不了(特首选举)。”“香港不只没有集体谈判权,也没有退休金(退休保障),更没有工时限制,劳工权益与香港社会的文明程度是相违背。”这句话听起来令人黯然,也是现实。

的而且确,香港多年来是全球因罢工损失最少工作天的地方之一。平均而言,每1,000名受薪雇员中因停工事件而损失的工作日数也仅为0.03日。然而,劳资纠纷在香港看似不算大事,绝不意味劳资关系融洽。

事实是劳资关系严重失衡,劳工的声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备受忽视,无论是叶蔚琳事件,还是更早之前的海丽邨清洁工罢工,均说明基层劳工的权益并末获得应有保障,失责的政府固然难辞其咎,政治化的工会也该抚心自问,为什么没有做好维护工人权益的本分?

上文节录自第109期《香港01》周报(2018年4月30日)《争取劳工权益无寸进 离不开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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