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更新处理教师失当流程 开校董会阶段须呈报 与英文版一致
撰文: 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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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日前更新《学校行政手册》,改动涉及“学校处理并非属刑事性质的教师行为失当个案的流程”,指明在学校召开校董会处理教师失当个案的阶段,已经须呈报教育局,而比对上一版本《手册》,学校是在让教师陈述等步骤后,才需呈报局方。
教育局回复查询称,近日更新《学校行政手册》中文版,目的是与《学校行政手册》英文版本的内容一致,澄清并无提出新的安排。
更新中文版改动“箭嘴”流程
教育局日前更新给学校的《学校行政手册》,改动涉及“学校处理并非属刑事性质的教师行为失当个案的流程”,中文版本改动了“箭嘴”流程,指明在学校召开校董会以考虑调查结果及需要采取的任何纪律行动的阶段,已经须把结果连同调查报告及任何纪律处分的决定呈报所属地区的学校发展组,供教育局考虑需否作进一步行动,包括审视有关教师的教师注册资格。
翻查上一版本即2023年9月发布的《手册》,学校是在让教师陈述等步骤后,亦即学校召开校董会的下一个步骤,才需呈报局方;而同期的英文版《手册》,流程内的箭嘴标记一直不一,显示召开校董会阶段,校方须呈报教育局。是次局方更新中文版《手册》,处理个案流程安排指示,即跟随英文版的箭嘴标记。
教育局:更新令中英版本内容一致 无新安排
教育局回复查询表示,一直要求学校在处理并非属刑事性质的教师行为失当个案时,应召开校董会/法团校董会会议,以考虑调查结果及需要采取的任何纪律行动,以及把结果连同调查报告及任何纪律处分的决定,呈报所属地区的学校发展组,供教育局考虑需否作出进一步行动。近日更新《学校行政手册》中文版,目的是与《学校行政手册》英文版本的内容一致,澄清并无提出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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