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外媒称藏《苹果》违法属误导 一文还原事件、邓炳强点讲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加速审议基本法23条的草案,连日来坊间热议的焦点,落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会上回答这条问题——“《苹果日报》放在家是否管有煽动性刊物?”当时邓炳强称市民要提供合理辩解。事后,《泰晤士报》以《港人保留旧报纸会被监禁》为题撰文,被港府谴责极具误导性。《香港01》整理事件来龙去脉,究竟当天邓炳强是如何解说?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管有《苹果日报》又是否犯法呢?
管浩鸣关注家中藏《苹果日报》是否犯法?需要销毁?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建议,无合理辩解而管有具煽动意图刊物,最高可判监3年。上周六(3月9日)法案委员会会议上,选委界立法会议员管浩鸣关注藏有《苹果日报》是否违法。
以往有份好出名嘅报纸叫做《苹果》,咁佢绝对系煽动啦,有啲人佢谂住要记录下呢个咁衰嘅报纸,将佢摆两份喺屋企,咁会唔会都系属管有煽动性刊物?
署理首席政府律师梁文丰回应指,管浩鸣提及的刊物涉及“正在进行嘅司法程序”,故以一般情况地解说,“带咗一啲煽动刊物入境,其实就系睇系咪符合第25条嘅免责辩护。”管浩鸣再追问“有啲可能系法例通过之前,摆咗喺度嘅,咁系咪法例通过之后呢,呢啲都系要摷晒出嚟、销毁佢呢?请解释一下。”
邓炳强称无煽动目的可作合理辩解
邓炳强主动补充回应管浩鸣:“简单嚟讲,𠮶个刊物几时印制不重要,而系话你法例通过后,你仲攞住呢啲,而呢啲物品有煽动意图嘅,就系违法㗎啦,佢几时出品呢并不重要。”
管浩鸣随即再追问:“我谂对一般市民嚟讲,我谂部份市民有啲困难,佢管有𠮶部分嘅,或者简单啲咁讲,合理辩解可唔可以话佢摆咗喺度,佢唔小心未揾得晒出嚟咁得唔得㗎?”邓炳强回应说,这涉及是否有合理辩解的问题。
原来我𠮶个刊物摆咗喺度好耐,我都唔知道仲摆咗喺度,我目的都唔系话要嚟做煽动,我摆咗喺度都唔知佢存在,我相信呢个就系合理辩解系可以处理咗呢个问题。
汤家骅:收藏《苹果日报》纪念、在家看不违法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两天后(3月11日)在电台节目上回应在家中存放《苹果日报》会否构成管有煽动刊物时强调,管有本身不是犯法,要视乎犯罪意图,例如市民把报纸放在床下底留纪念,去洗手间时看,并无犯罪意图,若久不久拿出来给人看,利用刊物达到涉及国家安全的违法目的,则可能有问题。
你话你睇下依家就唔系咁,果阵时讲嘅嘢就系真嘅,咁你就有机会犯咗所谓煽动罪。
《泰晤士报》理解为“藏有《苹果日报》会被判监3年”
事件发酵至外媒跟进报道,当天(3月11日)下午,英国《泰晤士报》发表相关报道,标题郤变成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意思是“港人藏有旧报纸会被监禁”。
翻查报道内文,有一大篇幅是重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捕的事件,并有两段提及标题所述的问题“Hongkongers could be convicted and imprisoned for sedition for keeping old copies of newspapers, the territory’s pro-Beijing authorities have said.”,意指“香港亲北京当局表示,香港人可能会因为保留旧报纸涉煽动被定罪和监禁。”。
文中紧接提到“Security laws being pushed through in Hong Kong would impose up to three years in prison for keeping copies of the defunct newspaper Apple Daily.”,意指“香港正推行的国家安全法律将对保存已停刊的《苹果日报》的人判处最高3年监禁”。不过,报道并无引述邓炳强指、没有煽动目的可作合理辩解的说法。
报道只文末引述汤家骅在电台节目称,收藏《苹果日报》在家中作纪念,闲时在厕所看看,并不涉及犯罪意图,如果向到访你家的人们展示,并向别人说﹕“现在唔同哂了,当时报道的都是真的”,那就可能违反煽动罪。
政府澄清 不知刊物属煽动是不可能被定罪
特区政府在《泰晤士报》报道刊出翌日(3月12日)发声明,斥《泰晤士报》报道极具误导性,标题亦完全错误,言论危言耸听,令人误解管有某份旧报纸便会被监禁,引起市民恐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政府发言人说,一份刊物是否具煽动意图,必须视乎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管有有关刊物是否违法亦要视乎有否合理辩解。
管有煽动意图刊物罪,控方须证明被告没合理辩解下管有才可被定罪。不知悉有关刊物具有煽动意图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当局解释不清楚? 汤家骅:一般人理解未必咁直接
汤家骅今天(3月13日)在电台节目再回应事件,他说《泰晤士报》引述他回应的部分“睇唔到有咩错误嘅说法”,不过标题“有少少误导性”,重申管有《苹果日报》并不构成罪行,而是要视乎意图。被问到如果当局解释得清楚便不会引起混乱,他说,自己是大律师不觉混乱,与普通市民接收资讯时的理解未必一样。
我系律师好难讲,我睇嘢从法律角度睇,可能同一般人理解未必咁直接、对轨啦,始终要明白法律都不碍系普通常识,无谓令自己恐慌、令他人恐慌,我觉得呢个系不必要。
在家管有《苹果日报》 汤家骅:无犯罪意图都不是犯法
汤家骅说,管有煽动刊物罪是针对协助散播煽惑讯息的人,“唔好容许啲人未散出去时管有。”他说,管有煽动刊物只是初步证据,“收起屋企未必有人哋推测到嘅结果”,所有罪行都必须要有犯罪意图,“如果你无犯罪意图,就算你行为表面上有机会,都唔系犯法。”他说,意图和目的是虚无飘渺的东西,法庭或控方必须从周围环境证供,推测你究竟目的为何,如果做事令人怀疑你目的是违法,便要“好自为之”。
餐厅贴《苹果日报》展示最后出版 汤家骅:应该不涉煽动
被问到如果有餐厅张贴《苹果日报》又是否违法呢,汤家骅说,视乎内容是否具煽动性,“娱乐版嘅,讲紧毒舌大状嘅,我觉得就唔会有问题。”如果是展示《苹果日报》最后一天出版的版面,汤家骅认同应该不具煽动性,“系一个中性言论啫,煽动言论要讲紧法律写明𠮶几个目的,增加两地仇恨,颠覆政府呀,你如果根本不涉及𠮶啲目的,本身就唔系一个煽惑性刊物,根本都唔需要考虑啦。”
展示当年吁游行版面并称今天也要游行 可能违法
不过,如果展示《苹果日报》过往呼吁“上街”的版面,游行活动已经过去,又是否违法呢?汤家骅重申,要视乎意图和目的,“如果讲紧当时要上街,而家你呢啲要上街啦,有啲咁嘅讯息,都有机会犯法。”他说,如果不想招惹麻烦,就最好不必要做这些事,因为摆放在门口、厨窗可能被视为传播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