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御状︱港澳办:充份肯定特首提释法 维护国安必要之举
律政司就黎智英案能否聘请大律师,向终审法院上诉失败后,特首李家超随即表示向中央提请由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释法。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中央依照《香港国安法》向香港特首发出公函,要求特区就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包括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等有关情况提交报告。发言人说,这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
中联办其后转载了港澳办文章。
港澳办发表题为《必须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完整准确、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的文章,提到李家超在判决后召开记者会,发言人称李家超立即组织研究落实并向香港社会通报,表明将尽快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同时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的建议,对此充份肯定并坚决支持。
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特区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取得明显成效。“但近期,在部份涉香港国安法案件特别是黎智英案的办理过程中出现一些现象,值得高度警惕。”
发言人称,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香港有关法院批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代理黎智英案,与《香港国安法》关于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规定相悖,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发言人引述外界批评称,有些法官简单套用审理一般案件的原则、程序和习惯以及所谓“国际标准”来约束《香港国安法》的适用和执行,是未能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宪制地位,是对《香港国安法》权威性、凌驾性的无视,是罔顾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已对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和《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构成重大挑战,对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风险。
发言人指,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在行政长官之下,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并共同担负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李家超根据中央政府指令提交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充份体现出作为香港特区“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担当。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担负著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其履行法定职责、行使法定职权,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各种威胁国家安全的风险隐患。
发言人最后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将深入落实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要求,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完整准确、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确保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