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禁追租 议员批破坏私有产权 陈茂波:若要JR放马过来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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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禁止业主向指定租户追租3个月,立法会今日(28日)恢复二读《商业租户短期保护措施(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例草案》,选委界议员管浩鸣批评条例“为难立法会”,表面上堂而皇之,为企业提供喘息空间,但实际上破坏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私有产权制度,“无疑将立法会当作箭靶,若通过势必立下政府严重干预市场的先例,但如果不通过,立法会又背负‘置中小企不顾’的污名,可谓左右为难。”
提出修正案的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表示,原则上反对透过立法干预私人合约,即使是非常时期的短期措施,亦无可避免打击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2月编制预算案时,已研判香港疫情即将大爆发,对基层市民、中小企打击最大,因此派发1万元消费券,亦要保护企业。他称,不可能由公帑帮助租户以确保业主收入,社会不会接受,而计划只有3个月,不适宜提供税务优惠。他强调条例经得起法律考验,“如果有人要司法覆核我,就放马过来!”

立法会下午5时半三读通过条例草案,但未有记名表决。

地产界龙汉标:打击国际金融中心声誉

陈茂波在《预算案》提出,立法禁止向受疫情影响的指定行业追租,引起业主及商户反弹,有业主忧虑立法后无权追讨欠租,商户大条道理拖租,甚至在3个月后“走佬”。财政司之后作5项修订,原有“禁追租”期可长达半年,“减辣”后列明保护期为三个月;业主若透过协商与租户重新签订新租金协议,即可免受条例规管等。

对于政府指海外地方亦有类似措施,龙汉标指这些地方有相关调解、仲裁程序等,但香港没制定有关配套,万一租户在法定保护期结束后,所有损失由业主单方面承担。他又指,措施由今年1月开始生效,令保护期延长7至8个月,忽略法例的实际追溯力,偏离针对中小企、设3个月保护期的立法原意。

民建联陈仲尼指,政府“初心”可以理解,让业主、租户共渡时艰,但始终是破坏持之以恒的合约精神,希望政府承诺“可一不可再”,日后不再推出干预自由市场的措施。

易志明质疑违基本法 邵家辉:租户做唔掂早啲执“唔好害人”

自由党议员对条例持不同意见,该党航运界议员易志明表示,立法手段干扰自由经济,甚至可能违反《基本法》保护私有产权精神,有开坏先例之嫌,认为可一不可再。

不过,另一自由党议员、批发及零售界邵家辉表示,通过法例是希望业主、租户有时间商讨减租等方案,“但如果你发现间公司做唔到,我真系劝喻你,早啲执咗佢,帮自己亦都帮人,快啲还返间铺路畀业主.......如果你明知做唔到,唔好格硬嚟,唔好害人害自己。”他最后指,希望陈茂波可留任下届政府:“如果你留低继续为香港市民服务,真系香港之福”,陈茂波以笑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