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条例修订|豁免不划界线交法庭定夺 邱腾华:毋须加国安元素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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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民称为“网络23条”的《版权条例》修订重启,政府建议新增“公平处理”豁免条文,涵盖以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及评论时事等为目的的网络活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今日(19日)讨论有关修订,民建联议员黄俊硕问到当局会否举例说明获豁免的情况。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表示,不会就豁免元素下定义,版权拥有人和使用者均认为此做法较理想。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问及,当局会否加入与《港区国安法》相关的修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指,看不到有需要加入国安元素。

邱腾华:会平衡版权拥有人和使用者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霍启刚表示,香港的版权条例落后邻近地区10年,业界“等到颈都长”,但担心草案豁免范围过阔,不能有效打击未获授权的转播和非法串流装置等。邱腾华称,明白2014年修例失败,令业界感到失望及沮丧,修例无法令到每一个人都满意,版权拥有人和使用者有时会出现对立,政府会从中取得平衡,希望今次修例取得议会支持,尽快完成审议。

黄俊硕指,政府上次提出修例时,很多年轻人担心会扼杀二次创作的自由,纵使今次修订提出豁免戏仿、滑稽及评论时事等网络活动,但修例并没订明明确界线,问到当局会否提供实际例子。

黄福来说,这议题在上次修例时经过广泛讨论,版权拥有人和使用者均认为不定义豁免项目较为理想,法庭可以考虑使用版权作品的目的、性质、潜在市场价值以及使用了作品多少部分等因素,作出公平评估。当局提出的修订参考了外国做法,看不到外国在豁免方面出现不清晰的地方。

政府于2014年提出版权条例修订,失败告终。(资料图片)

《版权条例》暂毋须纳国安内容

林健锋同意尽快修订《版权条例》,修订以2014年草案为蓝本,但近年网络生态有不少变化,例如网上直播兴起,关注当局会否审视相关法例和字眼。他指,邱腾华曾表明不排除因应《港区国安法》,在《版权条例》上加插细节,关注修例会否加入《国安法》元素。

邱腾华指,修例以2014年草案为蓝本,是由于当年法案委员会已同意有关草案,该草案凝聚足够共识,但强调修例不会停留在2014年的情况。他提到《国安法》实施后,政府已审视现有法例,例如已修订电影检查制度,如有任何违反《国安法》行为,会按《国安法》处理,目前毋须在《版权条例》中加入与《国安法》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