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耀明事件|白韫六:廉署无政治倾向 不会成为打手或政治工具
歌手黄耀明与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诉,涉嫌在2018年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中作舞弊行为,向他人提供娱乐而诱使他人投票,2人其后获不提证供起诉,以自签保守行为处理。
廉政专员白韫六今日(15日)接受传媒访问时指,不评论个别案件,但根据选举条例,一般情况下,不得以饮食或娱乐诱使投票予某候选人。白韫六说,留意到坊间有人就某些案件,质疑廉署沦为打手,他认为这些都是偏颇的报道,而部分有政治背景人士借不同情况批评,对廉署不公道、无好处,廉署不想成为任何人打击对手的政治工具,有此意图的人亦不会得逞。
被问到外国选举活动不乏知名歌手参与表演,香港的选举法例会否过于严厉,白韫六指,外国法例与香港法例不同,廉署会处理好本地相关法律条文。被问到政治站台活动,日后是否不可有表演,白韫六说,有关情况有机会构成娱乐。
白韫六:将向无选举经验的候选人作更多解说工作
至于未来三场选举,白韫六指,理解到在新选举制度下新增过往未有界别,其中很多有意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未有任何选举经验,对相关选举法例规定未必熟悉。廉署已主动联络相关团体举行讲座和拜访活动,介绍、解释选举相关法例和注意事项。
白韫六又指,新选举条例已清楚说明任何人不可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被问到若有人公开“讲反话”,令其他人“心领神会”会如何处理,白韫六呼吁市民不要踩入灰色地带,指廉署会调派更多人手,支援与选举有关工作,若在网络平台发现相关言论,会要求于平台把该言论下架。
修防贿例林郑表明“走数” 白韫六:非“无皇管”
对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表明,不会把《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8条范围扩至特首,形容“一定走数”,白韫六指,情况并非如外界所说“特首无皇管”,虽然条例第3及8条不会修改,但第4、5及10条一直都存在并适用于规管行政长官,而且《基本法》亦有弹劾机制处理对于行政长官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