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指国安法指定法官安排“奇怪” 马道立改口:仅引述他人意见

撰文: 周皓宜
出版:更新:

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今年3月出席一个网上论坛时,曾形容《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的安排为“奇怪”条文。他昨(5日)在另一网上论坛改口称,有关说法遭断章取义,指自己只是引述有人认为条文奇怪,而非发表个人意见。
他认为,不能以单一条文评论《国安法》,最重要是最终法例实践的情况。

马道立昨在网上论坛上谈及《港区国安法》赋权国安公署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案件对法治的影响,他称,《国安法》要求重视及关注《基本法》,认为须具体参考人权及自由部分,而不是以一、两项条文来估计最坏情况,猜度会否出现闭门审讯等,强调香港几乎所有案件都是公开审讯。

被问到早前曾形容国安法指定法官安排为“奇怪”条文的说法,马道立解释,当时只引述社会对《国安法》的关注,自己从来都不评论法律条文。

3月曾形容国安法指定法官条文奇怪

翻查马道立3月出席网上论坛的发言内容,马道立先是提出不少人质疑指定法官的安排“非常奇怪(mighty odd)”,因司法独立下应由法院自行决定由哪名法官审理案件,而非由具有政治背景的人士决定。

马道立其后再形容香港拥有指定法官这“奇怪”条文,当时未有引述他人说法, “所以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香港而言,我们就有这奇怪的指定法官的条文。这是非常重要。(So this is an important question. As far as Hong Kong is concerned, where you have the strange provision of the designation of judges. It’s very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