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义:公会有责任就影响法治议题发声 质疑资审会或违反人权法

撰文: 陈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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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早前通过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大幅减少立法会直选议席、选举委员会改组并删除区议员席位、并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
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日前接受《有线新闻》专访,质疑修改选举制度后,审查参选人资格限制市民选择,可能违反《人权法》对于选举权的保障。对于有建制派人士批评大律师公会就政治议题发声,又质疑公会主席夏博义对港“忠诚度”,夏反驳指公会不是政治团体,但有责任就影响法治的议题发声。

政府下周三(14日)将《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首读,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参选人士的背景及资历。夏博义担心,做法或违反《人权法》21条保障的选举权。(资料图片)

政府下周三(14日)将《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首读,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参选人士的背景及资历。夏博义担心,做法或违反《人权法》21条保障的选举权,“《人权法》列明市民有权参与公众事务,通过自由选出代表,不等如不可以有审查,因为有些条件或会令人不合资格,例如刑事定罪或检控。但问题是审查工作会否公平地做,审查工作会否变相限制市民的选择,这是一个大问题,目前我不认为大家有答案。”

大律师公会近年多次就政治议题发声,包括《港区国安法》的立法,律师会前会长苏绍聪早前质疑,如果律师团体变成政治团体,是否仍适合拥有自我监管的权力。夏博义反驳,“大律师公会不是政治团体,而是高标准的专业团体,公会主席有责任捍卫法治、司法独立、《基本法》、人权法及司法公正”,又解释就政治敏感议题发声,是因为事情影响公会捍卫的价值。

夏博义指大律师公会辖下的委员会正仔细审视国安法条文,探讨值得提出修订的地方,但无具体时间表何时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