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不再承认旅游证件 胡志伟案会否重演? 大律师拆解细节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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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早前因应香港政治局势,放宽BNO申请入籍资格,容许港人以“5+1”年期申请入籍,措施将于1月31日生效。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今日(29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宣布同样于1月31日起,中国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游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就涉嫌煽惑他人参与七一游行案,因未有交出BNO护照,被以未有按保释条件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为由,遭撤销保释。大律师陆伟雄回应《香港01》查询时表示,因为胡志伟被捕时BNO仍是旅游证件,故胡仍须继续还柙。
至于日后法庭要求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是否不用交出BNO,陆伟雄称一旦中央及港府发布正式文件,将BNO从旅游证件剔除,被捕人的确可以不交出BNO。

如港府不承认BNO为旅游证件 按理解保释或可不交出

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今日在记者会上,宣布自1月31日起,中国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被问到以后保释时获要求交出旅行证件,是否可以保留BNO,陆伟雄称“系可以咁理解”,但赵立坚今日作的是口头声明,故此刻不交出BNO仍然比较危险。他表示,若政府发布了将BNO从旅游证件剔除的正式公告,“BNO就等同一张图书证”。

中方不承认BNO为旅游证件,意即不容许来港人士持BNO入境。至于持BNO能否离境,就由目的地国家决定是否承认BNO为旅行证件。是否代表保释人士可持BNO离港?陆伟雄坦言可能会发生,日后被捕人申请保释时,法庭要求他交出旅行证件的同时,有需要讲明BNO亦要交出,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