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BNO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不得在港作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英国早前因应香港政治局势,放宽BNO申请入籍资格,容许港人以“5+1”年期申请入籍,措施将于1月31日生效。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今日(29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宣布同样于1月31日起,中国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游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特区政府晚上宣布,不承认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及身份证明,周日起BNO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港府发言人表示,中方和英方对于如果处理香港居民持有BNO护照早有共识,并在1984年互换备忘录确认。发言人称,英方在备忘录中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强调现时英方的做法实质性改变BNO护照性质,根本地违反了英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
发言人强调,英方违背承诺在先,中方对此采取反制行动是理所当然,中方不承认BNO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不违反中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以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港实施的问题解释。
港府:英方利用部分港人持BNO护照作政治炒作
发言人批评,英方此举明显利用部分港人仍持有BNO护照或身份作政治炒作,借口为有关港人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新路径。发言人称,其伪善态度可见于英方在回归前一段颇长时间透过改变法律或政策无意给予港人居英权,而自BNO护照推出以来,护照持有人到英国旅游时一直须受入境和逗留限制,不得在英国工作或就读。持有BNO护照或身份的香港居民应看清英国政府的政治图谋。“除了政治目的,英方的举措亦会赚取很多自身经济利益。英国渴求人才和资金,不应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举措作‘政治遮丑布’护航。”
港府周日采取四项措施 BNO护照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
发言人称,港府将全力配合中方采取的反制行动,并会采取在周日(31日)起采取四项措施,其一,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居民可继续以特区护照或香港身份证用于在香港出入境;其二,BNO护照不得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身分证明,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身份证用作身分证明;其三,乘客登机前往香港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出示其特区护照或香港身份证作证明;其四,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分书,作国际旅行之用。
港府表示,如要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分书,在递交申请表和所需文件和费用后,一般可在五个工作天内完成办理。申请详情,可参考入境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