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陆媒发多条影片指被捕港人权利受保障 家属斥黑白不分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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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偷越边境案中,10人被深圳盐田法院判监7个月至3年不等。深圳卫视旗下网媒《直新闻》日前在facebook发布多段影片,披露声称是首次曝光的涉案证物,包括一艘快艇、电筒和钓鱼杆等,并称涉案人员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受到保障。
有被捕港人家属反驳片段内容,被捕者之一的黄伟然家属批评片段说法黑白不分,指由拘留期间内地当局不容许家属委托律师代表等种种事件,已见内地法律程序的不公。乔映瑜家属则指,官派律师拒绝与当事人会面,没有履行律师责任。
12港人关注组表示,郭子麟及李子贤的家属在取得新冠肺炎阴性检测报告后,将前往内地申请探访。

《直新闻》影片截图↓

《直新闻》上载4段影片,展示了声称是当局检获的涉案证物,包括快艇、电筒、水靴和钓鱼杆等。影片指,内地当局从在涉事船只检获的卫星电话以及涉案人士的Telegram群组讯息,证实邓棨然和乔映瑜在“上家”指挥下,联络其他涉案人士,策划和组织从香港偷渡到台湾,而邓棨然更负责购买船只偷渡,并在“上家”安排下学习驾驶船只的基本技能。因此法院认为,邓棨然和乔映瑜“组织他人偷越边境”,而涉案人数众多,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

影片分析10人的量刑是否合理,又称涉案人士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旁白提到,10人中有8人仅被判监禁7个月,而判决执行前,他们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一日抵扣刑期一日,意味着刑期将大幅缩短,“好快就可以返屋企”。影片指,涉案人员在羁押期间曾去信家属谈及在看守所中的生活,并称深圳检察机关依法为辩护律师阅卷提供各项履职便利,充分保障涉案人员的诉讼权利。

片段又指,涉案人员非法进入内地管辖水域,基于属地管辖原则,内地司法系统对此案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外界可就行使管辖权的细节作出疑问,但不可质疑管辖权本身。对于今次量刑是否公正,影片指,2018年以来,深圳有78名被告人,以组织他人偷渡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判决刑期在2至8年之间,另有401名被告人,以偷渡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判处监禁1年以下,而由于因涉案人员认罪悔罪,检察机关就此案出具了从寛处理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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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斥片段是非黑白不分 法律程序不公正

黄伟然家属批评片段说法是非黑白不分,指由拘留期不准家属委托律师代表、不断威迫家属委托律师退出案件,已见其“法律程序”的不公不正,“香港政府及警方派两架定翼机护送、12人写信内容格式一式一样,强行为12人安排24位官派律师,甚至由不是民选的人大代表12人至亲,毫不合理。”

乔映瑜家属指,判刑后只收过一次官派律师的回复,当时询问有关上诉事宜,该律师只叫家属自行写信与乔映瑜讨论,并拒绝会见当事人商讨,没有履行律师责任。

部分家属将北上申请探访

12港人关注组表示,郭子麟妈妈以及李子贤妈妈和姑姐在取得新冠肺炎阴性疫测报告后,将到内地申请探访。至于他们初步打算到哪里申请探访,协助他们的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说,目前没有具体消息,只是“上定去先”,然后待上诉期完结后再要求官派律师、看守所和香港政府答复。

▼12港人背景及监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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