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撰文指随意使用三权分立 容易令人误解香港宪制秩序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9日)在报章撰文,三权分立常用于形容主权国家的政治架构,并不适用于香港,在香港特区随意使用三权分立一词,容易令人错误理解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她强调香港的政治架构为行政主导,三权各司其职、相辅相成。而香港法院不时提及三权分立的概念,通常是描述《基本法》下各机构的分工或不同责任,没有进而就相关概念作详细讨论。
郑若骅在题为“著眼实质职权——行政主导制度”的文章中指出,三权分立常用于形容主权国家的政治架构,这并不适用于香港特区。在香港特区随意使用三权分立一词,容易令人错误理解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我们不能只看标签,必须客观探讨《基本法》的实质内容,正确理解香港特区的政治架构—以行政主导,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各自履行《基本法》所指定的角色,各司其职,相辅相成。”
郑若骅指,香港法院不时提及三权分立的概念,但法院通常以此用词描述《基本法》下各机构的分工或不同责任,没有进而就相关概念作详细讨论。她又提到下任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出任高院法官时,曾在判案中提醒,必须非常小心处理三权分立在本港的应用。
她又表示,法庭亦在不同案件中确立本港的政府以行政主导。例如在梁国雄投诉立法会主席一案中,时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正民确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以行政主导,纵使他用了三权分立一词,他同时强调《基本法》中,“行政机关、行政当局及立法机关明显地以互相协调、彼此合作的方式,为香港的良好管治,各自履行其宪制上指定的角色。最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在郭荣铿投诉行政长官一案中,亦确立了《基本法》预期特区政府的运作,除了政治体制上各机关的分工,亦是以行政为主导。
涂谨申:三权制衡是实质存在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今(9日)早在港台节目中指,香港的基本体制是行政主导,过往在香港一直运作良好,认为有需要在教育层面上让年轻人知悉实际政治架构及体制,但不代表有人要改变现有三权分工下互相制衡的架构。
涂谨申在同一节目中被问到是否同意香港是行政主导,他指虽然政府具有较大提案权,但最后立法会可以不通过法案,“咁你觉得你系好大咪好大啰,唔紧要”。涂又指,三权分立无论是“分立”、或“制衡”都只是描述,“如果基本法唔改,你钟意话佢系咩都可以辩论。”他指,立法会议员并非中央委任,而立法会有权否决政府议案,反映制衡是实质存在。
他忧虑,若政府认为“行政主导”是主轴,后续会否再将《基本法》重新演释,削弱立法、司法机关的独立及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