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被截 叶国谦:一般不会判终身 应由当事人提出见律师
广东省海警早前在香港东南水域对出的中国水域,截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只,捕获12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员”的港人,包括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保释外出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该12名港人涉在内地司法管辖区因偷渡被捕,应交由内地法院审讯,在完成审讯和有关刑期后才送回香港,再由香港法院处理他们违反保释条件及早前被控告的罪行。他强调,即使当事人涉违反《港区国安法》,但由于是香港警方控告,故不会在内地审理相关罪行。
叶国谦又指,港府现时只能一直关注事件,如了解和确认是否有港人被捕,知悉事件后再通知被捕者家人。他称涉事者家人一般都会随即到内地了解情况,惟现在受疫情影响,相信较难做到。
未能见律师 叶国谦:若当事人要求通常会安排
日前有报道指,12名港人偷渡被截获,目前关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他们的家人委托内地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律师带同家属委托书申请但不成功。报道引述其中一名律师卢思位称,当局认为他没有公证,不能核实委托人即其家属的真实身分。
叶国谦称,“点解唔系当事人申请呢?”他指出若当事人要求见律师,当局通常都会安排,一般情况都会有律师协助,但如果这次是由家人委托律师要求接见,可能就如被拒的理由所说,不能核实其家属的真实身份。
叶国谦:偷渡罪最高刑期一般不超过15年
报道中亦有律师引述看守所公安指,当事人可能不止被控偷渡,更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蛇头”,比原本拘留通知书写的“偷越国边境罪”更严重。根据内地法律,最高刑期可判终身监禁。叶国谦指,一般偷渡案件都不会判终身监禁,除非在偷渡过程中使他人死亡才有可能判终身,否则最高刑期都不会超过15年。
至于该12名港人的拘留期,叶国谦称,要视乎案件的复杂程度,如这次偷渡个案,会否涉及“蛇头”或过程中是否涉贩卖等情况,故难以评估实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