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汤家骅:延迟14天安排可无限使用 或可考虑境外投票
新冠肺炎疫情下,建制派近日不断“吹风”要求9月立法会选举延期,但建议亦引起选举公平性的争议。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港台节目中表示,延迟投票是“最后选项”,迫不得已之下才做。不过他认为,行政长官延迟选举14日的规定,理论上可以多次引用,即延迟14天后再延迟14天,如此类推,直到觉得情况许可为止。
他又指,政府可以同时考虑其他方案,包括境外投票、网上投票、延长投票时间等。
延迟14天规定可“无穷使用”
汤家骅表示,政府现阶段思考不同方案,是正确的取态,延迟选举应是一个“最后选项”,迫不得己才做。他指,推迟选举于法律上或会有困难,因《立法会条例》44条规定,投票日只可推迟最多14日,不过认为在理论上,这个14天的规定可以“无穷使用”,即延迟14天后再延迟14天。他又指,疫情始终会过,不担心条例被周而复始地引用。
至于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修改选举日期及安排,汤家骅认为这“有利有弊”。条例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紧急情况下,订立、修改任何现有的法则,不过汤家骅指,前提是法律上要有足够授权才可以这样做,不然很容易受法律挑战。他又指,动用《紧急法》在政治上有很大争议性,这个争议短期内更难以平息,个人并不希望引用,因背后的政治风险大于利益。
倡考虑境外投票、网上投票、延长投票时间、分岁数投票
疫情下,有意见指居于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市民不能即时回来投票。汤家骅指,很多国家都有境外投票,政府大可考虑。至于境外投票,在距离投票日只剩一个半月之下是否来得及处理,汤家骅表示这要留待专家评估,大原则是一视同仁,不可偏帮某团体。
此外,网上投票、延长投票时间、分岁数投票,都是其他地方用过的方式,汤家骅认为都可以考虑。他指,法例上并没有限定投票日只能定于一天,因为《释义及通则条例》订明“凡指单数的字及词句亦指众数”,所以投票日多于一天有一定法理依据,至于是否适用于立法会选举安排,留待法院判定。
至于一旦投票延期立法会或现“真空期”,汤家骅指《立法会条例》第11条规定,于立法会任期完结或解散后及换届选举的日期前,行政长官有权按需要,要求立法会主席召开紧急会议,上一届的议员都会是合法议员,所作的决定在法理上权力不变。不过他笑言,立法会“开少一两星期会议冇咩大不了,之前7个月唔开会都试过”。
不过他承认,投票一旦延期,于国际上可能难于处理,因为全世界“八国联军围攻香港”,政府做什么事都被批评,不排除有人会借此进一步“抹黑”香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