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〡一文看清与澳门23条分别 岂止无禁外籍法官咁简单
随著在北京召开的人大常委会正式闭幕,“港版国安法”的原则、框架及细节亦一并曝光。而一水之隔的澳门,早于2009年落实《基本法》第23条,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不少人将两者进行比较,究竟两者有何分别?当中哪方条文较“辛辣”?
1. 条文内容
“港版国安法”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至于澳门立法会在2009年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法》,15条条文明文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包括: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 刑罚
“港版国安法”草案说明中,暂未交代违反法例的罚则。而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向传媒透露,港区国安法下没有罪行会判终身监禁,草案条文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4类犯罪行为有清晰界定,罚则根据案情轻重决定,案情轻微者监禁3年,其他则监禁5年至10年,与香港刑法相若。
在澳门,违反澳门国安法者最高监禁25年,若多罪并罚则为30年,这亦是澳门最高刑罚。
3. “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架构更大
香港将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包括特首、三名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辖下新设部门首长、入境处处长、海关关长及特首办主任。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委员会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咨询意见。
有政界中人认为,财政司司长加入委员会是希望处理有关金融犯罪相关的案件,香港的委员会规模亦较澳门大得多。
至于在2018年9月澳门成立由特首主持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则包括澳门的保安司司长、警察总局局长、司法警察局局长等澳门官员,负责统筹、协调澳门维护国安工作等,总人手拟由目前的1,300人,增至七年后的1,600人。
4. 审案法官由特首指派 不限国籍
“港版国安法”草案中没有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但规定将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打破一直以来由较资深法官指派法官审理案件的传统。具体做法,相关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行政长官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至于澳门立法会于去年二月通过修订《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参与国安相关案件的检察官及法官,需从中国籍人员中委任,但没有规定需由特首指定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
5. 执法、检控由港府主导 均设专属部门
“港版国安法”的执行层面上,从执法、检控到审判,特区将成立专门部门、配备专门力量、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警务处将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特区政府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至于澳门,司法警察局去年新设国安情报搜集、罪案调查、政策研究、综合事务等多个部门。今年一月,澳门立法会通过《司法警察局》法律修订和设立《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亦扩大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的司法警察局职权,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可豁免披露部分司警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