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2020|料推“港版国安法”堵国安漏洞 一文回顾23条前世今生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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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立法自2003年搁浅以来,每每再提起都会触动港人神经。现任特首林郑月娥虽然多次强调会审时度势,制造合适立法环境才重推23条,惟随著反修例风波令社会冲突加剧,中共对港方针转趋强硬,重新推动立法的声音渐起。
《香港01》获得消息,今年人大会议议程包括一项全新的“港版国安法”,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惟消息强调,并非《基本法》23条立法。01记者就整理了23条的前世今生,让读者回顾一下23条的立法的由来及争议所在。

1990年人大通过《基本法》,当中的第23条要求特区“自行立法”。(资料图片)

1990年人大通过《基本法》,当中的第23条要求特区“自行立法”,禁止7种行为,包括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区进行政治活动,以及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02年,时任国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发表讲话,希望香港尽快落实23条立法。同年9月,时任特首董建华领导下的特区政府颁布《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建议将分散于法例内多项相关的条文抽出集中,另再重新写成一条《国家安全法》,就原来未有包括在香港法律内的5项罪行,包括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作出明确及清晰的立法。

咨询后未改争议内容 交上立法会审议

文件一出旋即惹起社会反弹,忧虑港人一直享有的人权及自由备受打击。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构成罪行的定义含糊难明,亦有人担心会以言入罪。咨询期间,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举办多场大学研讨会,却称获大多数市民支持,预期翌年7月立法,更多番爆出极富争议性的言论,例如“希特拉都系民主选举上台,佢都杀700万犹太人”,最终以公务繁忙为理由取消余下研讨会。

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建议政府先发表“白纸草案”作为咨询基础,藉初步草拟的白纸黑字条文向公众交待具体的立法建议,惟被叶刘驳斥指“难道计程车司机、酒楼侍应、麦当劳服务员会逐条跟我讨论(草案)?”同年12月,6万人上街、19万名市民联署反对立法,惟政府未理民意,于翌年2月刊宪《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草案内容与咨询文件大同小异,其后提交上立法会正式展开立法程序。

50万人破纪录上街抗议 董建华终撤回草案

2003年3月,沙士疫情全港爆发,23条立法程序未有减慢,由民建联叶国谦担任主席的《国安》法条例草案委员会,展开共63小时的审议工作。同年6月23日,世卫正式将香港疫埠除名,民间人权阵线随即发起主题为“反对23条立法”的七一游行,政府未有重视,叶刘更称不排除游行市民在假日将游行“当作一项活动般参加”。

7月1日,逾50万市民上街支持,董建华于5日就23条作出“三大让步”,包括删除可取缔大陆从属组织的条款、加入公众利益抗辩理由,及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权,但仍坚持如期立法。7月6日,自由党田北俊辞任行政会议,反对政府仓促立法,亦令条例不可能在立法会取得足够支持票通过。政府最终在7月7日凌晨宣布,无限期押后提交草案二读,并在9月5日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承诺先搞好经济,社会达成共识才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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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后重推23条声音渐起 骆惠宁预言要激活法律

此后十多年,不断偶有消息指政府欲重推23条,惟政府一直强调须审时度势,寻找好的环境及条件才能推行,中央的治港方针亦转为聚焦经济发展。2019年6月,反修例风波掀起,由和平示威逐渐演变成激烈的警民冲突,西方多国亦就此多次发声,例如美国介入宣布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引起中央高度警剔。港澳办及中联办连番换将,除发表声明批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选主席事件,新上任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更发表讲话,指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不够完善,在关键时刻会成为致命隐患,要尽快在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层面下功夫、“激活法律”,令社会质疑是为23条立法舖路。

据悉,人大发言人将于今晚公布,透过《基本法》第18条将全新的“港版国安法”放在附件三在港实施,以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