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中联办过往“自愿”遵守22条规定 代表中央发言时不适用
港澳办和中联办上周发炮,批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迟迟未能选出主席,民主派批评此举违反《基本法》第22条,属干预香港事务。中联办上周五表示,两办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而是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监督权。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中联办过去在港进行日常联络工作,是“自愿”遵守第22条的规定,已经有所避嫌,但当其代表中央发言时,就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第22条对其未必适用。
指两办声明对象为建制派 梁美芬phone-in反驳
汤家骅在电台节目指,《基本法》第22条的界限和中联办的角色问题相当复杂敏感,但特区政府未了解清楚就仓促发声明,又多次更改说法,对此表示遗憾和失望。他认为,两办就香港事务发表意见不算是干预,反指美国通过一些法案,指“如果香港不就范我便制裁你”,那才是干预。汤家骅又指,回归23年来,中联办进行日常联络工作时都已“尽量避嫌”,会接受不干预的基本原则,是“自愿”遵守第22条的规定。
不过汤家骅认为,中联办在某些事务上代表中央政府,作为中央的最前线代表,当中联办代表中央发言时,第22条就未必适用。他指在字面上,第22条是说“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原文指的不是“中央政府”,只是中央政府“所属”部门,原文并无直接规限中央的权力。他认为,将两办对香港发表的声明,连系到第22条的讨论,本身就不恰当。
汤家骅又指,两办就立法会内会情况发表意见,对象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因建制派议员过往半年对内会瘫痪似乎并不关心,认为“事不关已”,令中央及特区政府忧虑。其后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回应,指汤家骅“搞错”事件,不明白为何他有此想法;民建联蒋丽芸亦致电回应,指两办是“闹晒所有人”,包括行会成员、政府等,认为大家眼见内会瘫痪都无动于衷,质疑“一个二个做紧乜”。
杨岳桥:中联辨有监督权属“突然僭建”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则指,中联办所指的“监督权”职能,本身在中联办的网站中都不存在,是一项全新的事物,当年设立以至回归廿多年来都未曾出现,《基本法》亦完全没有提及中联办此一机构,质疑“监督权”是“突然僭建出来”。他又质疑,特区政府在过去的文件指中联办是按第22条成立的机构之一,既然中联办不认同这个定位,为何不早早纠正。
杨岳桥提到,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是严重罪行,指控他人之前应该深思,并交出证据,否则就是流于谩骂。对于目前内会困局,杨岳桥指,民主派认为内会角色重要,当然需要积极发问,如果内会无法把关,一些具争议性的法案如《国歌法》,就会在大会“长驱直进”。他又认为,立法会有很多重要事务都不须经内会,例如财委会审议拨款,不必夸大内会困局的影响。
对于汤家骅指中联办过往“自愿”地受约制,杨岳桥质疑,如果有一天中联办不自愿,是否会公告天下,又是否代表到时就不用遵守香港法律。他批评“自愿”这个说法相当危险,因为是“我钟意几时就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