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入狱自白书批不公 慨叹“如在梦中,无法进入现实”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 2017 年报称在油麻地砵兰街被疑似国安人员掳走施虐,早前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个月。其后林向高院提出上诉,今日(2日)被驳回,被判即时入狱。林子健家属闻判后公开早前预先撰写的公开信。信中林子健高呼案件是冤狱,形容自己“如在梦中,无法进入现实”,又遗憾没有听从母亲与龚立仁教授叫他“不开记者会及报警”的劝喻,赴耶鲁大学再作打算。
遗憾没有听从龚立仁、母亲劝喻 对家人感抱歉
林子健今日下午发表题为《我本无罪 誓不低头 - 告民主同路人及传媒书》的自白书,当时他已被法庭判上诉失败即时入狱。他在文首道:“此时此刻,可谓‘椎心泣血’。”又说就算做梦也想不到原本可到美国耶鲁大学进修,而换来铁窗生涯。“这种突如其来的诬陷,到目前为止,仍如在梦中,无法进入现实。”他强调,今日法官作出宣判他上诉失败,但他仍高喊:“这是一个冤狱,我才是无辜受害者。”重申遭电话恐吓及被掳打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又指“本案政治味道十分浓烈”、“这宗案件由调查到审讯都是处理不公,甚至看见官官相卫”。
林续说,虽然有人提议他认罪,也有人提议找精神科医生证明他有“妄想症”等类似精神病,以换取不必要的牢狱之苦,但遭他一一拒绝。“因为,这些才是谎言。”林子健表示,遗憾当日没有听从母亲及博士论文指导老师龚立人教授的劝喻,“不报警及不开记者会”,先到耶鲁大学后再作打算,现时耶鲁大学进修梦搁置,更面临被监禁,对家人感到十分抱歉。对于上诉失败,“深知会受社会唾弃及揶揄,误会自己是个没有诚信的人,不过基于本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及社会公义,仍会坚持将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
林子健:本案没有依据普通法精神判决
林子健批评案件处理不公,由调查到审讯的过程都没有得到公平对待,又举出多个例子证明自己含冤,认为警员根本无法辨认闭路电视片段中的人是自己,不满法庭拒绝其他专家证人作供,审判过程亦没有根据普通法“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精神,作出公平的判决。林表示,有人建议他认罪,或找精神科医生证明自己患上妄想症之类的病,避过牢狱之苦,惟遭林子健拒绝,又强调自己没有说谎,“由收到国安许可电话恐吓到被掳打皆是事实。”
高院法官认同原审法官裁决 驳回上诉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李运腾在判词中指出,本案的关键不在于林子健身上发现的伤势是否出于自残,而是在于林子健在案发当日,是否于油麻地咸美顿街与碧街之间的一段砵兰街被拐带。李官认为,原审法官充分理解控辩双方专家证人的意见,亦给予具说服力的原因,解释为何采纳控方专家的证供,及拒绝辩方专家的证供,因此驳回此案的上诉。
根据案情,林子健于2017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向警员黄继霈报称,自己于2017年8月10日,在油麻地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的砵兰街路段,被疑似国安局人员掳走并虐打,原审法官苏惠德裁定林子健“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个月,批评林的供词为“自编自导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