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律政司建议法庭暂缓执行裁决 容《禁蒙面法》续生效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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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禁蒙面法》部份规定超出对基本权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政府其后暂停实施《禁蒙面法》。
律政司今日(20日)向高等法院提交“建议命令”,希望法庭暂缓执行裁决,让《禁蒙面法》继续生效,直至上诉有最终结果。
杨岳桥批政府“输打赢要”
律师司的建议命令表示,虽然法院判决《禁蒙面法》部份违反《基本法》,但希望法院相关判决暂缓生效,让《禁蒙面法》继续有效执行。
司法覆核申请人之一、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批评,政府做法是“输打赢要”,不理解律政司有何事实基础,认为《禁蒙面法》没有实际效用,在这前提下要求法庭仍要继续实施是错误。
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分别发声明批评判决,其中法工委指判词不符合《基本法》,强调只有人大常委会有权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但大律师公会指法工委的说法在“法律上错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亦指法工委说法“令人惊讶”,强调1997年后香港法院一直有权裁定法律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