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倡先让普通的士牌转专营的士 陈帆:等同封闭市场 不可取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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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计划引入600辆专营的士的《专营的士服务条例草案》,今(8日)在立法会就草案完成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草案交由内务委员会处理。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强调,引入专营的士的目的并非为了取替普通的士,而是与普通的士服务相辅相成,两者定位不同。对于业界提议让普通的士牌先行先试,陈帆指做法等同封闭市场,并不可取。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强调,引入专营的士的目的并非为了取替普通的士,而是与普通的士服务相辅相成,两者定位不同。(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政府建议以试验计划推出600辆专营的士,透过公开招标批出三个专营权,每个专营权可营运200辆专营的士提供专营的士服务。专营权为期五年,不可转让及不能续期。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8日)发言指,当局在决定专营的士的数目时考虑到在试验计划下服务需求存在不确定性、的士业界的关注,以及专营的士对普通的士业务发展的影响,认为三个专营权的数目是合适的。

他解释,专营的士的特色是以专营权模式营运,政府可在专营权条款清晰订明服务水平,并为车辆类型、车厢设施、“网约”安排、安全要求、司机培训、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等定下服务标准。当中包括要求车队中必须有至少五成为可供轮椅上落的车辆、最低车价及车龄限制的要求、营办商必须提供具召唤服务的手机应用程式、专营的士须设有全球定位系统、USB充电设施、免费Wi-Fi,并提供最少一种电子支付方式等等。

预计收费较普通的士高约五成

当局建议专营的士采用与现时普通的士相似的收费结构,分别为落旗、跳表以及其他收费,预计整体收费水平较普通的士高约五成,向营办商提供足够和合理诱因,使他们能够在较高的营运成本下长期维持高质素的服务。

此外,为普通的士与专营的士订立明确的收费差距,使两者各自有更清晰的市场定位,同样重要。《条例草案》的附表载有专营的士服务的收费结构,待草案通过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藉命令修订附表,指明确实的收费。

“普通的士牌先行先试等同封闭市场”

对于有部分的士业界认为应让部分普通的士牌照转换成专营的士经营权先行先试,陈帆认为此举等同封闭市场,并不可取。又表示注意到业界担心推出600辆专营的士可能加剧现时的士司机短缺的问题,“即将推出的600辆专营的士只占现时全港18,000多辆的士的约3%,而全港现时有约21万人士持有的士驾驶执照,当中估计约5万人为现职司机。”他相信引入专营的士对现有的士的人手情况不会构成很大影响。

局方强调,引入专营的士的目的并非为了取替普通的士,而是与普通的士服务相辅相成,两者日后在公共交通系统中的角色定位各有不同。普通的士依然是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的主体,供应最多,收费水平相对较能照顾普罗大众的消费力。专营的士的数目不会太多,为市民提供普通的士以外的另一选择,以满足社会上对服务质素较佳、收费较高并具备“网约”特色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