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主派批秘书处失职 向秘书长陈维安发律师信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昨(4日)召开特别会议,以37票赞成、16票反对,通过由建制派最资深议员石礼谦取代民主派议员涂谨申,主持法案委员会选举主席程序。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秘书在通过指引后约一小时发出通知,要委员于明日(6日)正午前、即法案委员会会议前,书面表态是否采纳指引。此举引起涂谨申不满,指秘书处未经他同意和指示下发通告属越权行为,质疑秘书处的中立性。
民主派今(5日)午召开记者会,并发联署声明谴责秘书处做法失去服务立法会的中立角色、涉失职和失德,促请秘书长陈维安马上撤回该文件。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表示,将会采取法律行动,向秘书长陈维安发律师信,指控对方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毛孟静表示,秘书处要求委员以书面表态是否采纳“指引”的行为违规,批评秘书处失德和失职,沦为政治打手。她强调秘书处事前从未得到涂谨申同意,不能越权发出文件,著令陈维安马上彻回违法文件,重申民主派承诺面对政治黑暗会不遗余力、全面作战。
公民党杨岳桥表示,秘书处以书面传阅方式要求委员表态,事前必需要获过半委员同意,以及没有任何委员反对。他重申在法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仍由涂谨申主持会议,认为秘书处无基础自行协助建制派参与“政变”。会计界梁继昌表示,早在2014年尼泊尔地震事件,立法会财委会要求通过紧急拨款,当时秘书以书面方式请委员表态,此举需获得所有党派的同意及没任何议员反对才可通过,他批评秘书处这次不只是滥权,而是窃权。
人民力量陈志全称根据《主席手册》第4章指出,主席可以书面传阅方式要求议员表态。他强调决定权在涂谨申手上,而非秘书处手上,重申看不到有任何法律理据显示,可将石礼谦“主动放上凳”。对于民建联张国钧周六曾建议,由秘书处以文件传阅方式寻求法案委员会各成员的意见,陈志全指此建议未有让委员进行讨论。
民主派区诺轩表示,他已经回复反对由石礼谦担任主持,惟他强调不代表同意有关做法。他指若以法律顾问冯秀娟解读议事规则第43条“辩论规则对委员的适用范围”,等同主席可任意否决《议事规则》提出任何规程问题、中止议案辩论和修正案,会严重影响立法会运作。
对于明日下午的法案委员会会议,毛孟静强调会民主派会正常、正当地如常于会议室开会,重申会竭尽所能确保涂谨申能够主持会议。被问到若石礼谦届时自动走上主席台,她相信石礼谦是公道的人。
张建宗:修例具逼切性 促议员以务实、和平、理性讨论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则指,法案委员会花4小时仍未选出主席,形容前所未有和令人费解,希冀尽快展开审议工作。他表示台湾杀人案疑犯最快10月刑满,立法会要在7月下旬休会前通过修例,否则就要等到10月下旬复会,促议员以务实、和平、理性的态度讨论。对于外界就修例提出不同建议,张建宗强调政府乐意听取不同建议,只要是可行、能释除市民疑虑的建议,政府都乐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