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使用电脑罪“百搭”失效 李家超:为窥淫罪立法紧张、心急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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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于上周四(4日)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不适用于取用自己的电脑犯案,意味律政司不可再将此例用作“万能key”。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12日)出席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时表示,游荡罪等罪行足以处理一般案件。另外,就窥淫罪的立法工作,李家超预计将于法律改革委员会完成咨询和提出建议后展开,形容当局同样感到紧张及心急。
李家超又提到,已有169人为雨伞运动中的占领行动承担法律后果,当中127人已被定罪。
终审法院指出,诚实使用电脑罪的立法原意是针对电脑黑客制订,监管侵入他人电脑,并窜改或偷取资料的行为,而非用以指控任何以电脑干犯的罪行。议会阵线毛孟静于会上提出关注,询问当局将如何处理相关案件。李家超指,律政司及执法部门将会因应裁决,针对每宗个案寻求解决方法,认为现行法例下的游荡罪、破坏公众体统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足以处理一般案件;又称若案件涉及破坏公共安宁,执法部门仍可以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处理。
就有声音指法庭是次的裁决,会引起偷拍罪行的检控漏洞,李家超则表示,针对偷拍裙底等偷拍偷窥行为的窥淫罪,在法改会完成咨询和提出建议后,积极展开立法工作,形容当局同样感到紧张和心急。李家超又提到,在终审法院作出有关裁决前,以往的审讯过程均由法庭定罪,故是按当时法律的理解作出决定。资讯科技界莫乃光批评李家超的说法,有如“抵赖”较低一级的法庭。
李家超:占领行动127人被定罪
李家超提到2014年的占领行动,表示共有1003人因涉嫌干犯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刑事毁坏等罪行被捕,截至前日共有225人已经或正在进行司法程序,当中127人被定罪,42人需签保守行为。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表示,已就目前仍未被控的被补人士与律政司紧密沟通,若有足够证据,将会展开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