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忧周勇军翻版 何俊仁:或不再邀六四民运人士来港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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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提出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与内地达成引渡协议几成定局,不仅商界人士关注,民主派更纷表担忧。支联会主席何俊仁指,11年前八九学运领袖周勇军在入境香港后被带回内地,他担心逃犯条例通过修例后,类似事件重演的风险增加,故他或不再邀请海外六四民运人士来港。

周勇军11年前持假护照入境香港,被指与一宗银行诈骗案有关,之后被送往内地受审,终因“诈骗罪”被判监9年。(资料图片/网上图片)

根据港府的修例建议,内地和澳门等现时未与香港签订互助协议地区,都能以单次个案方式引渡逃犯。民主派一直大加反对,其中一个理由是担心北京会透过修改后的《逃犯条例》,“以经济犯罪包装政治罪行”,将异见人士带回内地。

何俊仁(右二)表示,未必再邀海外六四民运人士来港。(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支联会主席何俊仁提到八九学运领袖周勇军遭特区政府遣返内地的事件。曾经流亡美国并拥有美国绿卡的周勇军,于2008年,手持一本印有他人名字的假护照,经澳门坐船来港,抵港后在码头遭入境处扣查,被指与怀疑用假护照和涉及一宗银行欺诈,其后被遣返内地。何俊仁称:“周勇军被屈送回大陆,就当不知他身份,当他是大陆人,虽然他持美国绿卡,但第二天便名正言顺送他走(到内地)。”翻查资料,周勇军在2010年,被四川法院以“诈骗罪”判监9年,但之后获提准提前出狱;去年8月,周勇军因被警方发现电脑携有法轮功相关资料,被广西当局以邪教罪拘留。

何俊仁反对修改《逃犯条例》,指现身处海外的六四民运人士曾被中国政府通缉后非法离开中国,担心修例后,他们来港后或会遭香港政府扣留而送回内地。不过他亦补充,特区政府通常都不会让这类民运人士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