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案告黄之锋、岑敖晖等 律政司耗700万公帑外判律师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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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公布2017-18年度外判案件法律费用,各类案件和法律服务共花费约3.03亿元公帑。其中,律政司为起诉20名2014年因“占领旺角”而违反法庭禁制令人士,聘请资深大律师杜淦堃等三名法律专业人员,开支达730万元。
而律政司就DR医学美容误杀案,起诉DR集团创立人周向荣及另外两人,则耗费逾1200万元,该案是律政司在各外判案件中开支最高。至于2016/17财政年度花费1369万元的曾荫权案,在上年度则花费逾920万元。

律政司公布2017-18年度外判案件法律费用,各类案件和法律服务共花费约3.03亿元公帑。(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律政司公布2017/18年度外判案件法律费用中,非按核准收费表支付的法律费用总开支达3亿元,其中非按核准收费额支付费用的外判案件,占2.49亿元。

当中民事案件花费8700万元,最高律师费的案件为针对20名不遵从占旺法庭禁制令人士,委聘1名本地资深大律师及两名本地大律师代表律政司司长。20名被告包括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现任香港众志秘书长、当时为学民思潮的黄之锋;以及社民连黄浩铭等。20名答辩人中的11人在开审前认罪,其余9人被裁定须就刑事藐视法庭罪负上法律责任,被判刑罚。惟其后9人提出上诉,全部被上诉庭驳回。另有1名答辩人就刑罚提出上诉,聆讯将于今年4月3日进行。

此外,香港民族党发起人陈浩天就他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被DQ起诉新界西地方选区选举主任,律政司亦委聘3名本地资深大律师及1名本地大律师与陈对簿公堂,该案的律师费达230万元。而高铁一地两检司法覆核案,律政司亦聘请2名本地资深大律师、1名本地大律师及1名专家代表,花费150万元。

刑事案件中,除DR医学美容误杀案和曾荫权案,该年度律政司亦为本土民主前线黄台仰等9人的暴动案,聘请1名本地资深大律师和1名本地大律师负责检控,花费320万元,是刑事案件中花费第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