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公民广场”被裁违宪 黄之锋:迟来判决 促尽快拆围栏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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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2014年于“公民广场”,即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加建高栏,并限制广场只可以周日及公众假期的指定时间开放。退休摄影记者张德荣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19日) 颁下判词裁定张德荣胜诉,行政署施加有关限制不合比例,实属违宪。
行政署发言人回复《香港01》查询,指政府会在仔细研究判词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下一步行动。
因2014年重夺公民广场而被判入狱的黄之锋形容此为“迟来的判决”,他认为法庭已表明公民广场是给予市民集结的地方,促请政府能从善如流,将围栏拆除。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称政府过去以围柜阻挡市民使用公民广场表达意见,这次判词是“掴咗政府一大巴”。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对裁决感欣喜,促请政府应尽快拆除公民广场围栏,她认为政府不应“输打赢要”,花公帑进行上诉。林卓廷称政府过去一直用“闭门政策”,以围栏阻巿民使用公民广场表达意见,损害香港人的集会自由,认为这次判词是“掴咗政府一大巴”。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亦促政府拆除围栏,还予巿民表达意见的空间,他认为是次裁决是对因重夺公民广场而被判入狱人士“一次迟来的公义”,证明“双学三子”因进入公民广场被判入狱,成“某种意义上的冤狱”。
黄之锋形容是次属“迟来的判决”,提及此案申请人由提请司法覆核至今已达4年,若该案件于他重夺公民广场前完成裁决,或有机会影响结果。不过他认为此判决亦证明他们当时重夺公民广场有理据,强调法庭亦表明公民广场是给予市民集结的地方。他促请政府能从善如流,将围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