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上诉限期今届满 李家超:至今仍未接获申请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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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上月24日行使《社团条例》权力,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根据《社团条例》,任何人可于30日内,向特首和行政会议上诉,有关限期今日届满。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民族党上诉的申请。被问到若陈浩天申请延期的话将如何处理?李家超称会按法律程序处理,视乎实际情况发展。
根据《社团条例》第25(3)条,任何人因决定感到受屈,可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而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确认、更改或撤销该项命令;被禁止运作的民族党,可于今(24日)限期前提出上诉。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24日) 表示,至今仍未接获民族党的上诉申请,他强调在法律上,根据《社团条例》,对方需于政府刊宪内的三十日作出上诉申请。被问到若陈浩天申请延期的话将如何处理?李家超称会按法律程序处理,视乎实际情况发展。
陈浩天早前接受查询时表示,因涉及复杂的技术性问题,未决定会否作出上诉,他又称若提出上诉,即意味自己或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属违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