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陈浩天未决定上诉 忧变相承认是非法社团成员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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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上月24日正式将香港民族党列作非法社团,禁止该党运作,《社团条例》规定,任何人可以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上诉限期将于下周三(24日)届满。陈浩天表示,至今未决定会否上诉,又指当中涉及复杂的技术性问题。他指若提出上诉,便意味自己或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即违反法例。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陈浩天的忧虑不存在亦不必要,他指虽然民族党已成为非法社团,但可根据法例提出上诉。
根据《社团条例》第25(3)条,任何人因决定感到受屈,可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而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确认、更改或撤销该项命令;被禁止运作的民族党,可在下周三限期届满前提出上诉。
陈浩天以个人身份接受查询时表示,至今未决定会否上诉,又指当中涉及复杂的技术性问题。他指若提出上诉,便意味自己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即违反法例。
他透露,有就是否提出上诉向律师咨询。不过他坦言,即使提出上诉,亦自知不会成功。
汤家骅指,陈浩天的忧虑不存在亦不必要,他指虽然民族党已成为非法社团,禁制令不会限制有关人士提出上诉,又指任何人都可根据法例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