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昕行李门】梁振英反击:空姐兴讼是政治行为非航空安全问题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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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女儿梁颂昕的行李门事件,有空姐质疑做法有违机场安检须“同行同检”的规定,因而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裁定空姐胜诉。
梁振英接受《香港01》查询时批评,“空姐的兴讼是政治行为,不是航空安全问题”。他重申女儿当时的做法无问题,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机管局为客人带行李过关“是惯常做法,不是特权”,这点已获机管局确认。

梁振英幼女梁颂昕(左三)因遗留行李而引发行李门事件。(资料图片)

前特首梁振英女儿梁颂昕,2016年在机场禁区外遗留行李,最后安排由航空公司地勤职员代将行李送检,并带入禁区予梁颂昕。有空姐质疑有关做法有违机场安检必须“同行同检”的规定,因而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颁布书面裁决,空姐获判胜诉,机管局须支付讼费。

《香港01》透过WhatsApp向梁振英查询,梁回复时未有回应判决是否合理,但就重申不认为梁颂昕享有特权:“机管局当年已经确认:在该情况下,即客人漏带的行李在通过安检和确认的情况下为客人带过关是惯常做法,不是特权,机管局当年亦有提出统计数字支持此说法。”

隔了一分钟,梁振英再以WhatsApp向记者补充指:“空姐的兴讼是政治行为,不是航空安全问题”。

记者透过文字追问梁,为何指空姐兴讼是政治行为,而非航空安全问题?他仅回应:“行李交给乘客之前,有通过安检。”

梁振英其后亦在facebook发帖文回应事件,指机管局于两年前的公开报告指,“机管局有既定程序处理遗失物品,以往亦曾以“酌情送递”(courtesy delivery)方式,将寻回的失物在经过所需的安全检查后,由机场非禁区带到机场禁区,并归还已确定的物主。报告指出,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共有517宗类似个案,交还的认领物包括旅游证件、银包、电子产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认为当日航空公司将遗留的行李通过安检后交给梁颂昕,是惯常做法,并非特权。

梁振英透过文字回复《香港01》查询,批评空姐兴讼是政治行为,不是航空安全问题。(WhatsApp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