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梁天琦被判监6年 葛珮帆:罪有应得
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案今日(11日)判刑,其中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入狱六年。经民联梁美芬表示,刑期符合社会期望,相信可起阻吓作用。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法庭绝不能轻判,不能向社会传达可因追求理想而透过暴力破坏社会安宁的讯息;民建联葛珮帆则表示本港是一个对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梁天琦等人出手袭警“煽动暴乱,毁港治安,实在是罪有应得。”
梁美芬表示,今次的判决令年轻人日后勿重蹈覆辙,指很多年轻人以为挂著政治口号便可为所欲为,不理香港法例,今次裁决能带出清晰讯息,展示香港是法治的社会。她又指出,相信旺角骚乱案仍然有“幕后黑手”在逃,指有人不在现场,但警方有很多物证,包括被磨利的竹尖等,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今日的判刑是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案中较重的判刑,认为法庭作重判是意料中事,相信法庭已考虑被告在整个骚乱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以至法庭的态度。她表示,法庭绝不能轻判,不能向社会传达可因追求理想而透过暴力破坏社会安宁的讯息。
对于前港督彭定康指《公安条例》含糊,现时在政治上被用来将泛民人士判重刑,李慧琼反对此说法,强调今次审判是公平,指法律针对所有扰乱秩序的人士,法例公平地适用于所有人,但凡有人使用暴力或其他行为破坏公众秩序都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而民建联葛珮帆表示本港是一个对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梁天琦等人出手袭警“煽动暴乱,毁港治安,实在是罪有应得”,她又提到年青人应引以为戒,明白到违法及暴力行为永不能“达义”,理想亦不能成为伤害他人、捣乱治安等违法行为的抗辩理由,不要再轻信似是而非的谬论而鲁莽犯案,成为了违法抗争的政治牺牲品。
她又指,戴耀廷、黎智英、及反对派等人一再煽动香港人以违法犯罪行为扰乱治安,但至今仍逍遥法外,港府应尽快把违法占中搞手绳之于法。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则称,未必同意梁天琦等人的行事方式,但必须留意社会上存不满,政府有最大责任正视问题,又促请检讨《公安条例》。杨岳桥指,案件背景和当时社会形势非常复杂,亦反应年轻人对社会现壮不满的最大控诉,他称未必同意梁天琦等人的行事方式,但必须留意社会上存不满,政府有最大责任正视问题,但上届或今届政府均不愿面对年轻人。
杨岳桥又指出,回归后,社运界一直对引用《公安条例》保持最大警剔和忧虑,今次是明显显示《公安条例》被用作对付政治异见人士的工具,认为需再一次检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