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钧访问|政府拟为体育仲裁提供资助 不强制体育总会参与
近年运动员与体育机构纷争不断,围绕会籍、参赛资格、资助金额等,除了对簿公堂,还可选择调解及仲裁 ——《施政报告》提出研究为体育争议设立解决制度,推广体育仲裁。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最快明年底推出“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透露会为选择仲裁的运动员、机构提供资助,“金额未定,亦唔系一单一百几十万。”坊间建议政府在体育总会资助协议加入条款,要求参与仲裁,张国钧认为基于自愿仲裁的原则,不会强制总会参与。
体育仲裁有助提升机构管治水平
体育界近年争议不断,近期有空手道选手被取消会籍向总会索偿案,较早前又有健力运动员投诉香港举重健力总会扣起体院的训练资助等事件。
张国钧感觉社会对体育仲裁的关注度较预期高,形容立法会议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体育业界普遍也支持,尤其是今年香港在巴黎奥运成绩好,社会更重视体育界,推广体育仲裁有助提升体育机构的管治水平。他举例本地可透过仲裁处理的个案,可包括球会涉及的球员“转会”争议等。
“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明年底启动 为期2至3年
体育争议仲裁机制先以试验计划形式推出,张国钧希望明年一季度成立工作小组,由律政司、文化体育及旅游局、香港律师会以及大律师公会组成,一同构思“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为期2至3年,期望明年底启动。
张国钧透露考虑到善用公帑,不会成立全新的办事处,而是由工作小组委托本地仲裁机构推行计划。合资格机构不仅要与本地体育界沟通,并要与内地、东南亚市场合作,毕竟本地市场始终有限,必然要拓展到国际市场。
大家(持份者)觉得有得做,因为唔净系处理香港嘅市场,将来扩阔到内地、东南亚等,唔净系“塘水滚塘鱼”。
人才是发展体育仲裁的关键。截至12月,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名册,有146名具备体育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其中4成有法律资格,且律师会设有体育法律小组。至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名册上,有162名具备体育专业知识的仲裁员。张国钧认为人才储备足以应付先导计划,但缺乏国际资格的体育仲裁员,未来要加强人才培训。
运动员可获仲裁资助金额待定 张国钧:非一百几十万
要令体育仲裁普及,除了人才足够,亦需资金支持。外界关注运动员难以负担仲裁费用,张国钧说调解及仲裁费用较“打官司”低,透露政府会资助参与仲裁的双方,惟金额未确定,亦暂时未有商业资助。
他表示,机构和仲裁员都是本着“非牟利”的原则,不是以赚钱为目的,以“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尽快解决争议。目前先创建体育争议解决机制,将来希望应用法律科技,如互联网仲裁模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
传媒有报道,同属会做仲裁,运动员边有钱?我哋要鼓励佢用,所以每一个仲裁嘅案件,可能政府有啲资助,金额当然未定,亦唔系一单一百几十万。坦白讲,先导计划系社会公义嘅事,非牟利,所以开支唔多。
商业纠纷最合适仲裁 运动员遴选应由港协处理
解决资助问题的烦恼,体育界也要认识哪一类纠纷适合仲裁。张国钧认为,商业纠纷最合适,包括赛事转播权、产品、品牌、比赛赞助、运动保险等。不过他指“体育界的事情不都是仲裁做”,例如运动员遴选资格应由港协暨奥委会辖下属会处理,至于运动员雇佣合约、服用禁药等问题亦另有机构负责。
“商业的事情,商业处理一定最好”。张国钧希望体育仲裁未来转为商业运作,因为适合体育仲裁的主要是商业纠纷,“好多嘢商业机构可能做得比我哋更加好,佢哋亦都不稀罕我哋嘅少少sponsor(赞助)”。他指,若体育仲裁产业化,相信更多机构会以仲裁取替打官司。
不强制体育总会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有意见认为运动员在体育总会纠纷中处于弱势,政府应推动两者调解或仲裁。律师会十月底亦建议政府新增体育总会资助的条款,要求总会“有需要时调解或仲裁”,亦有意见认为政府应强制体育总会先选择调解或仲裁。
仲裁同调解有个关键因素:自愿。即系嗌交之前去交涉、约定好,呢个唔系我哋做到嘅……强制唔得,每一个体育属会,都有自己章程,律政司冇咁恶,亦都做唔到。
张国钧不认同“强制”之说,笑言“律政司冇咁恶,亦都做唔到”,只会与总会多接触、沟通,希望说服他们自愿调解及仲裁。“很多事法律界觉得顺理成章,在体育界未必很‘work’。”张国钧认为体育总会及属会有其章程及文化,律政司只能加强宣传及教育,要让其接受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