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曾指要对软对抗、假新闻高度戒备 今“叫停”立法原因何在?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23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说,“假新闻法”不在本届政府立法议程上,并表明不会透过法律手段打击“软对抗”,因“软对抗”行为并没有违法。特首李家超同日被问到会否立法或动用23条应对“假新闻”时,亦表示可以自律,就由业界自行处理,明言可以不立法就不立法。

政府过去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的时候,多名官员曾先后表示,正研究法律手段打击“软对抗”及“假新闻”,更曾一度表示研究订立“假新闻法”。不过,最新发展反映政府的取态已有变化,尽管李家超的回应仍留有一线,但结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林定国就“软对抗”和“假新闻法”的表态,预计相关工作已“叫停”。

有政府人士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涵盖煽动罪行,并禁止传播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虚假陈述,相信相当程度上已能应对虚假讯息的放发,现阶段实无必要再另订“假新闻法”。至于建立“软实力”抗衡“软对抗”,也不是依靠立法可以成事,当局会再研究下一步走向。

邓炳强在2022年多次接受传媒访问,均表示政府正研究立法规管“假新闻”。(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邓炳强多次指研究“假新闻法”立法

自《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中生效后,香港进入由乱及治阶段,但时任特首林郑月娥在2021年5月表明,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闻法”,以应对“错误信息,仇恨言论和谎言”,但她当时未有提出立法时间表。及至李家超领导的新一届特区政府上台后,依然层对“假新闻”和“软对抗”高度戒备,2022年6月28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说政府正研究“假新闻”定义,称“假新闻”随时危害国家安全,因此正研究以立法或行政措施规管“假新闻”,称最简单的界线是“有否意图发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会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讯息,而该意图是危害他人和社会。”

邓炳强当时认为,“假新闻法”无碍新闻自由,又建议新闻界成立具公信力的团体,确认哪些是专业新闻从业员,并拟定基本传媒道德标准。

到了同年9月26日,邓炳强接受《Now新闻》访问时说,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正研究透过立法或其他方法,以应对假资讯,又指一些已被检控的传媒报道假消息,令人憎恨政府和分化社会。

李家超去年称 若问题可控不用订假新闻法

到了2023年,“假新闻法”否立法就已经有“松动”。2023年6月29日,李家超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说,“政府曾称会研究规管“假新闻”,李家超指问题可控,不严重”,又指任何立法工作必要考虑是否有需要,“我的态度是,如果不需要立法,最好不要立法”,认为若自我规律下行业操守问题可控,就不用立法手段处理,“不会因为伤风咳,就当是癌症处理”。

推动23条立法 政府高层屡提以法律应对软对抗

“假新闻法”去年中“变调”,但同期政府仍然表现“强硬”誓言必须打击“软对抗”。邓炳强在2023年7月3日接受《文汇报》访问时说,执法部门会继续侦测危害国家安全的势力以“软对抗”手法散播反中乱港讯息,包括“网上巡逻”,并追究涉及违法活动人士或组织的刑事责任。

同年7月17日,邓炳强接受《中通社》访问时说,推展23条立法时,会考虑香港社会近年情况,以及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注意“软对抗”和网络方面的缺口,以优化现有法例及制定有效实的方案和条文。

李家超、陈国基亦曾提及法律制度应对

除主理保安事务的邓炳强,政府其他高层也有提及以法律应对“软对抗”。2023年3月17日,李家超在北京拜访多个中央部委后见记者时,就提及香港有国安风险潜伏,亦有人尝试做“软对抗”,所以有需要尽快就23条立法。

同年11月4日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接受《文汇报》访问时,提到《基本法》23条立法,他说如果香港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去应对“软对抗”和外部势力干预等,香港就有可能永无宁日,发展或民生都完全是空谈。陈国基当时强调,特区政府会为23条立法做好公众咨询,让市民明白立法不只是宪制责任,亦有应对“软对抗”、外部势力干预的需要。

及至11月10日,邓炳强接受《文汇报》访问时,亦有提及以法律应对软对抗。他称《香港国安法》落实后仍有反中乱港份子死心不息,以所谓“软对抗”方式“负隅顽抗”,为此,特区政府除了以法例应对外,还会做好宣传教育,让市民不会被人煽动。

当时邓炳强说:“这正是‘软对抗’恶毒的地方,很多时他们好像不犯法,但有时却会僭越犯法的界线,或者他会煽惑他人去犯法,但自己却不犯法,所以我们除了用法例应对外,亦要清楚告诉香港市民,当‘软对抗’出现时,千万不要被人煽动到,要明白这些人不是真的在搞甚么艺术,不是真的要甚么自由,只不过利用这个方法去危害国家安全。”

林定国:没法律手段打击软对抗

不过,今日的《南华早报》刊登林定国的访问,他在访问中表明,不会透过法律手段打击“软对抗”,认为本港应效法外地,以建立软实力抗衡“麻烦制造者”的抹黑。林定国说,“软对抗”通常是指错误、误导、不公正的讯息,举例指“例如指香港已不再是国际金融中心”、“成为金融遗址等”的言论。他说尽管不喜欢“软对抗”,但没有法律手段可以打击,因为毕竟并不违法。

“假新闻法”不在本届政府立法议程

至于“假新闻法”,林定国表示难以区分事实与意见,加上3月通过了落实《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的《维护家安全条例》,认为已可应对发放虚假讯息,并表明“假新闻法”不在本届政府立法议程上。而李家超亦维持去年对“假新闻法”的立场,今日见记者时重申如果可以自律,就请行业自行处理,可以不立法就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