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儿童彩妆易与玩具混淆?
爱美是人的天性,除了成年人会化妆,近年化妆品市场逐渐显现低龄化的趋势,市场上更有不少“儿童化妆品”,宣称是“食品级”的化妆品等。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下称两协会)发出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市场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可食用化妆品,误当食物摄入存在安全风险。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对于标上“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字,或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据统计,中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估算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已近50亿元(人民币,下同),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市场上,唇膏、指甲油、眼影、闪粉等儿童化妆品琳瑯满目,但仍有不法商家未持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宣称“食品级”化妆品、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
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
两协会指出,与成人相比,儿童的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较强、防御能力较差,对细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较强。上述皮肤特点决定了儿童对化妆品配方有更特殊的考量,不仅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有较大不同,3岁以下婴幼儿与3至12岁儿童所使用的化妆品也不同。
按规定,0至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中不包括美容修饰、卸妆等“彩妆”类别;若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两协会表示,不少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却借此将产品称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让儿童使用更安全。
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或食品有关图案。
在日常使用中,唇膏等少量的儿童化妆品被舔食入口是不必过于担心,由于摄入量较少,一般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若将儿童化妆品误当作食品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有不适就要及时求医。
严格区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
在市场上,包括眼影、胭脂、唇膏、指甲油等组成的化妆品套装热销。然而,这类产品大多是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产品仅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作生产、检验,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
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的彩妆产品,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著色剂等,若当化妆品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皮肤。
此外,“彩妆玩具”还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以铅超标为例,过量吸收铅会损害身体多个系统,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两协会提醒,若产品出现变色、油水分离、霉斑等或有异味,应停止使用。初次使用某款儿童化妆品时,建议先选择少量、稀释或局部试用等方式查看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若有不适应立即停用。
去年12月,国家药监局推出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标志;此前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需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