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老师以调整写字姿势为由猥亵10多名女学生 两人未满12岁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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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县一名50岁刘姓男教师,在教授学生书法期间,竟以“调整写字姿势”为由,先后猥亵10多名女学生,其中1人年满14岁,还有2人未满12岁。
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决定对刘男执行有期徒刑8年9个月。
今年50岁的刘男是中专文化,案发前是某县一学校教师。检方指控,2018年9月及2019年9月,刘男在某小学担任专职书法教师和在另一所学校担任语言兼书法教师期间,以“调整学生写字姿势”为由,先后猥亵10多名女生,其中1人年满14周岁,还有两人未满12周岁。
检方认为,刘男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刘男在公共场所当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刘男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决定予以支持。刘男是具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在较长时间段对多名儿童实施猥亵,其中有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上述情形均应对刘某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