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9岁女童遇害后被藏尸山上 疑犯曾因杀人强奸罪入狱获减刑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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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名9岁女童被人杀害后藏尸山中,涉案的单姓男疑犯随后被抓获。
据遇害女童父亲透露,单男曾两次入狱,第一次是故意杀人罪,第二次是强奸罪,并指其第一次犯罪后被判处十年监禁,但他只服刑四至五年就获减刑释放。
据陆媒报道,单男最新犯下的这宗命案事发在周四(7日)。据女童嫲嫲讲述,女童当日跌落河中后被单男捞起,她得悉后赶到现场寻找孙女下落未果,后来到晚上才知道孙女被单男掳走,“带到老山去奸污,被弄死了。”
女童的父亲表示,他从判决书上看到,单男有前科,第一次故意杀人强奸被判十年。第一个被害女童约6岁,同为汤泉人,整个汤泉镇的人都知道这个事,“但(单男)只坐了四五年就出来,花了几十万私了的。”他指单男第二次因强奸罪被判2年7个月,“2014年的事,小孩多大,不知道,也是汤泉人,也是私了的。”
裁判文书网发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单XX犯强奸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单男曾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1月22日刑满释放;随后,单男又犯强奸罪,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刑期自2013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止。
当地村民写联名信要求严惩嫌犯
前述裁定书称,江苏省宜兴监狱于2015年10月28日提出对单XX的减刑建议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单男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但其属累犯,应酌情予以减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对单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15年12月13日止。
与单男同村的村民表示,单男约30多岁,偶尔路过他家门口时,会听到有狗叫声,但从未见到单男及其他家人。而同镇的村民知道单男再犯案件后,联合签字并按指印,希望他能得到严惩。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