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辱骂凉山火灾烈士 福建男涉寻衅滋事罪获刑七个月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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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福建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的诉讼案件。被告人因侮辱烈士,被处以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27名森林消防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救火牺牲。

法院指,顺昌县的黄某某于4月2日至4月5日期间,多次使用QQ及微信帐号在10余个群内发表不当言论,辱骂牺牲的烈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侵犯了英烈的名誉和荣誉权。

4月29日,黄某某被批准逮捕。法院在听取了控辩双方的举证及意见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最终,被告人黄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被勒令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侮辱烈士案件获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福建尚属首例。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