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广州花都前政协主席判刑13年 曾假扮已逃外国避追捕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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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中院日前一审宣判“百名红通人员”之一的广州花都区前政协主席王雁威,王雁威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是,王雁威被追捕的过程颇为曲折,他曾制造已经逃出国外的假象,幸最终都被专案组确定实相,在国内将其缉捕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雁威于1996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妻子、女儿等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超过3571万元。
王雁威于2013年6月畏罪潜逃失踪,随后就被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发表红色通缉令。及至2016年6月12日,广州市追逃办成功将王雁威缉捕归案。
据月初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誓追穷寇记》介绍,王雁威潜逃后故布疑阵,撰写一封要求辞职出国治病的信件,让朋友寄给外国的朋友,然后再转寄回国,制造已经出逃国外的假象。但事实上,王雁威与妻子一直驾车在国内四处躲藏。
专案组仔细梳理出入境记录、认真分析王雁威的海外关系后,最终确定其未有出境,在国内将其缉捕归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