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打威吓】胁迫未成年少女到K房陪客赚钱 江苏男仅获刑6年惹议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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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宿迁经营卡拉OK的靳男被控在两年多内,用包括烟头烫、皮带抽、刀划割和电棒恐吓等暴力手段,控制十余名未成年女性在K房中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其间,还有一名少女不堪侵害,跳楼自杀。
周四(30日),江苏检察网披露,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靳男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悉,这是江苏省省首例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
综合陆媒报道,靳男在当地招揽多名还没念完高中的女孩做陪侍女,他将这些少女当成摇钱树,每日可拿到数千元提成。
据悉,靳男一方面以谈恋爱为名,与这些女孩保持所谓的“恋爱”关系,一方面以办保险为名扣下她们的身份证,统一安排住宿,监视著她们的一举一动,并制定严苛的工作制度。一旦有人违反规定,靳男就会当著所有女孩的面,用烟头烫、用皮带抽、用刀划割、用电棒恐吓等方式惩罚违规者。在前后两年的时间里,这群女孩中每个人都遭受过靳男的毒打。
至去年4月,其中一名17岁受害人梁女再次遭靳男拳打脚踢后,从不堪忍受屈辱,从集体宿舍5楼阳台纵身跳下身亡。她在跳楼之前,口中声嘶力竭地喊出靳男的名字。
梁女的自杀案引起警方对靳男的调查。今年1月,宿豫区检察院依法对靳某某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起公诉。及至 4月,当地法院以靳男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靳男其后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案件曝光后,不少网民却认为对靳男的判罚过轻:
“罚的太轻,太少了。”
“写本黄色小说非法出版判都10年,你说说这世道。”
“量刑标准完全不统一。”
“明显是避重就轻了。应该还有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深究的话还涉嫌组织卖淫,强奸幼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