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作家新书悬赏“一错千金” 教授挑错172处索偿被拒上公堂

撰文: 王兆阳
出版:更新:

古代吕不韦“一字千金”悬赏为“吕氏春秋”挑错的故事广为人知。模仿吕不韦的人历来不少,不过若是被人指出错误还不痛快认错,则难免有“画虎类犬”之感。
2012年,湖南作家张一一(本名张义)在其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出版时,在微博公开发悬赏广告,承诺挑出一个错奖赏1001元(人民币,下同)。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白平认为该书存在172处错误,并索要悬赏奖金17万余元。张义表示只愿意给1万元。最终白教授于去年将其告上法庭。
7月9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中18处知识性错误,判令张义向白教授支付报酬18018元。

张一一悬赏微博。(网络图片)

2012年3月,张义通过南方出版社出版发行其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3月25日,张义通过腾讯微博发布:“为推广和普及中国地域文化知识,让14亿华人更了解中国各省人不同性格特点,兹郑重承诺凡挑出拙作《带三只眼看国人》1个错者即奖赏1001元。”

而后,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白平从《带三只眼看国人》一书中挑出172处错误,并据此起诉索要悬赏奖金172172元。这172处错误包括一般政治性差错1处,叙述不符合事实27处,表述逻辑差错1处,用词不当57处,词语搭配不当1处,错别字19处,病句17处,表述不当24处,标点失误19处,排版失误1处,多出文字2处,漏字1处,中文拼音书写失误2处。

张义称,该悬赏广告目的在于推广和普及中国地域文化知识,因此悬赏挑错范围仅限于知识性错误。白平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其指出的错误系主观认识、缺乏客观标准。白平主张的报酬过高,应根据挑错的时间、成本予以调整。

张义(左)、白平(右)。(网络图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此悬赏行为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院认为广告中并未明确特定期限,且发布该广告的微博至诉讼中仍可查看,说明悬赏广告仍然有效。

关于错误范围,法院认为在对该书内容是否存在知识性错误的判断上,可以适用《图书编校品质差错判定细则计错表》标准。同时,法院也指出尽管是知识性读物,故在进行判断时应尊重作者的写作自由和创新,不会以学术著作的论证标准对其予以要求。

庭审现场。(网络图片)

最终,朝阳区法院一审认定《带三只眼看国人》存在知识性错误18处,并按照张义悬赏广告中的承诺,按照一错1001元的标准,判决张义向白平支付18018元。

这已经不是白平第一次挑错索偿。2009年,历史学者阎崇年出版其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媒体报道说,他声称“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于是白平去挑了几百处错误。不过,阎崇年表示自己并没有发布过悬赏通告,只是和媒体记者私下约定,最终白平索偿要求被法院驳回。

(微信公号“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