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营合作.二】官商合营劣迹斑斑 政府内部检讨:会被牵著走

撰文: 黄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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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大辩论已经展开。在土地资源分配并不公义的情况下,由立法会前主席兼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成员曾钰成担任召集人的“香港愿景计划”,提出一套公私营合作模式,被质疑可能从制度上和结构上合理化对香港人的无限剥削。

公私合营发展土地,不时被指向地产商倾斜。(资料图片)

前文提及,曾钰成提出的公私营合作方案,建议政府由主导者变成协调者或辅助者,俨如鼓励当局由“不作为”变本加厉至“更不作为”。

质疑二公私营合作劣迹斑斑

其实,公众对公私营合作可能由“官商配合”演变成“官商勾结”,继而“二度剥削”社会的疑虑,由来有因。曾经当选现届立法会建测界议员、研究公私合营多年的民间土地资源小组成员姚松炎,曾引述政府内部检讨文件表示,当局也认为公私合营会被发展商“牵着走”,基建配套也会受发展商的时间表所限制,导致设计和安排都不理想。

根据本土研究社成员杨夏至、陈剑青上周发表的《香港公私合营的历史真相》一文,天水围新市镇发展计划,可谓最为人诟病的公私合营案例。早在1970年代末,由华润集团和长江实业等财团合组的巍城有限公司,已在天水围大手收购鱼塘,并主动提出公私合营发展模式;该建议虽因1982年楼市下滑而濒临难产,但港英政府最终回购有关土地,及后再批出部分土地,与巍城共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港英政府当年竟然与巍城签下私人备忘协议,明文规定政府建筑物内的商业项目不能威胁巍城的私人商业设施,令巍城得以长期控制该区的经济发展。

曾钰成所在的智库,早有倾向支持公私合营模式。(资料图片 / 吴钟坤摄)

这种在空间规划上明显向发展商倾斜的经验,令政府直到今日也无法释除公众对公私合营的疑虑。杨夏至及陈剑青一文又指,当年官方曾就该个案进行深刻检讨,甚至有政府报告显示,采用公私合营发展,意味那些过去为迁就商业利益而订立的秘密协议,往往无法应对新市镇日后涌现的新增需求,“变相令规划市镇的灵活度大打折扣”;再者,这种模式往往具有“排他性”,因为收地、清拆及基建等并非三五年就可成事,政府可能会抽走其他计划的公帑,把大量资源优先投放予有关计划,变相放弃了整体社会及经济利益,即再度剥削公众。

上文还以当局每每“推销”公私合营时最喜爱引用的沙田第一城(即沙田14区发展)为例,引证该发展案例与各界提出的公私合营模式大相迳庭,以论述有关合作没有直接可比性。历史档案清楚显示,14区发展只占整个沙田新市镇的一小部分,其余大部分地方由政府主导收地填海而成,而填海招标工程的条款列明,发展商必须负责有关填海及平整基建,并承诺只保留三成土地发展私人屋苑,其余七成土地则由政府兴建公营房屋和公共设施。这绝非如“香港愿景计划”提倡的“贴大床”提供基建、犹如为地产商度身定做的释放囤地方案。

质疑三首席研究顾问早有倾向

是次报告的首席研究顾问潘国城,是香港政策研究所的副主席。他另一个更为行内人士熟悉的身份,就是于1992年至1999年间出任政府规划署署长,而且早于1979年就成为港英政府的首席城市设计师。他上周二(5月8日)出席电台节目回应官商勾结的质疑时,表示“唔知点解香港咁重视这问题”,又指外国不太重视有关争议,强调发展商不是“大晒”。

这听起来十分讽刺。

政商巨头近日力捧公私合营模式,连一众乡绅也虎视眈眈。(资料图片 / 黄永俊摄)

潘国城退下官场后,一直从事智库工作,并就土地房屋问题发表评论。值得一提的有两点,其一,2005年时任合和主席胡应湘评论数码港官商勾结争议一事时,曾表明自己也是官商勾结的受害者,把矛头直指规划署,指政府对不同发展商有不同的标准;当时已卸任规划署长多年的潘国城接受传媒访问时坦言,不时有地产商在正式提交申请程序以外,在其秘书下班后就发展图则的问题“上门”找他咨询意见,以了解政府关心的问题,而他也会如实指出图则可能的问题,并建议地产商作出修改,但他认为这种做法并无不妥,更反问“哪里有勾结?”

其二,在2013年东北发展方案最具争议期间,他曾于报章撰写多篇支持以公私合营模式发展土地的文章,以《公私营合作有利新界东北发展》一文为例,文中肯定合作方案有利发展土地的好处,自1970年代至1990年代合共发展了九个新市镇,他又指这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也是城市高速发展的主要因素;除此之外,他亦反驳公私合营涉及利益输送的指控,又认为如果政府强行以《收回土地条例》全面收地,其过程漫长,也可能招惹法律争议。

上述观点,都在“香港愿景计划”近日发表的报告作详细论述。相信曾钰成邀请潘国城担任该报告的首席研究顾问时,不可能不知道他对这模式的倾向。再延伸推论,被外界指“暗撑”公私合营的林郑月娥,在邀请曾钰成出任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成员时,又是否早已得悉对方所在的智库对有关问题的立场?

如是,这个小组的成立,还有这场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土地大辩论”,不是更耐人寻味了吗?

政府曾检讨天水围新市镇发展计划,指公私合营会被发展商牵著走。(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质疑四推公私合营部署有备而来

无独有偶,除了香港政策研究所之外,另外两个大型智库——团结香港基金和智经研究中心,也曾就公私营合作表态,而它们都有相关代表获林郑赏识,出任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成员,例如团结香港基金副总干事黄元山,以及智经研究中心前主席胡定旭。

以团结香港基金为例,它早于去年发表的《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2》和《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3》中,建议以公私营合作模式释放私人土地储备的发展潜力,并由政策支援私营企业在指定范围内兴建房屋。报告提出私人土地拥有人必须同意两大原则:(1)将部分持有土地交予政府发展资助房屋;(2)按照政府要求兴建资助房屋,而建屋成本则由政府支付,单位建成后亦由政府负责出售予合资格住户。

智经研究中心则于上月发表《市民对发展香港房屋土地及以公私营合作发展房屋意见调查》。中心委托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于今年2月以电话随机抽样形式访问1,002名市民,当中有41%受访者认为,公私营合作建屋可能会造成利益输送,另有49%受访者认为,官商合作是好坏参半;而若要提供诱因予发展商与政府合作,有61%受访者认为政府应该提供道路和水电的基建设施,以促进公私营合作;另外有30%受访者同意,可以委派机构监管公私营合作。智经副主席及是次调查的召集人刘鸣炜解释,是次调查特别谈及公私合营,源于发展商已拥有大量土地,若要在中短期内解决供应问题,以公私营合作会较快达到目的。

有关智库对公私合营的看法,似乎与政府并无太大出入。

特首林郑月娥邀请三大智库代表担任土地小组成员时,是否了解他们对公私合营的看法,与政府相近?(资料图片 / 林若勤摄)

有趣的是,当“香港愿景计划”发表有关公私合营的报告后,本港不少传媒和政商名人,几乎同声同气,为公私合营摇旗呐喊。连《香港商报》和《文汇报》等左派报纸,都发表社评支持有关计划,前者认为社会应集中讨论如何找到双赢之道,以求在短时间内释出土地建屋,而不应该让讨论充斥太多怀疑和阴谋,否则会“一地无成”;后者则指只要坚持依法办事,保持高度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就可释除公众对官商勾结的疑虑,相信社会可以理性接受。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导的土地供应选项咨询现正展开,除了小组成员各自发表看似各有倾向、实际紧跟大队的意见之外,惟迄今未能成功引发社会各界进行大辩论。

上文提及的邓永成及叶钧颂一文就曾指出,这场辩论之所以未有进展,源于参与辩论的各方处于极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之中,主导方不但制订了充满局限的辩题,更用尽权力制造论据以极大化自己的利益。处于弱势的一方,若相信改变的机会,若仍向往公义的社会,就要奋力迎战,敢于挑战牢固的土地发展体制,方能引领一场真正的土地变革,以免再被既得利益一方无限剥削。

【公私营合作.一】如何教人信服——私营主导不会沦为二度剥削?

上文节录自第111期《香港01》周报(2018年5月13日)《如何教人信服——公私合营不沦为二度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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