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三读通过首部中高龄就业专法 年龄歧视最高罚款150万新台币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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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周五(15)三读通过首部中高龄就业专法,除了开放雇主以定期契约雇用65岁或以上劳工外,更订明涉及职场年龄歧视,雇主最高可处15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锾。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的针对对象,主要是年满45岁或以上中高龄人士及65岁以上人士。七大重点包括有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协助在职者稳定就业、协助失业者就业、推动银发人才服务、支持退休后再就业、开发就业机会等。

雇主有年龄歧视,最高可处罚150万元罚锾。(联合新闻网)

具体措施有弹性放宽雇主以定期契约聘用高龄劳工、禁止对银发人才或高龄者差别对待,以及向中高龄人士发放失业津贴、补助企业对在职中高龄人士或高龄人士职务再设计、奖助留用依法退休高龄人士的企业。

其中在禁止年龄歧视方面,雇主在招募、分发、考绩、升迁、薪资给付、退休、资遣、离职及解雇等,给予直接或间接地不利对待,违者可处以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雇主也不得因受雇中高龄人士或高龄人士提出申诉、或协助他人申诉,予以解雇、调解或处分,违者可处2万元至30万元罚缓,且应公布负责人姓名,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应按次处罚。

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认为,有鉴于台湾的人口结构高龄化,民众也有延长职业生涯的趋势。由于现行法律保障不足,希望能透过专法保障经济安全,提升社会参与。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