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壳青年.三】台湾空屋率奇高 囤房不罚囤油囤粮却要罚?
台湾东区曾经是香港、日本以及韩国观光客最喜欢逛街买衣服、饰品的闹区,但近年许多店家忍受不了节节攀升的房价纷纷撤离东区,台湾金融界人士、前永丰银行总经理在东区40年老店永福楼在今年2月初因与房东协调租金未果而熄灯,写下《人间水蛭东区吸血恶房东》的新诗,“房租你在涨,天价你在收。店舖做到死,不够让你抽。赔钱歇业所有努力都泡汤,痛苦能向谁人说?…….问世间耻是何物?人间水蛭东区吸血恶房东”批评这样的怪象。
而对于房东们不降价,台湾许多评论指出关键在于台湾房东“不缺钱”,许多房东手上都有超过5间以上的房产,不愿降价的情况下,台湾就继续陷入多空房但房价却节节攀升的怪象。房子从居住的地方变成生财的工具,而掌握资源的少数人拥有大量资源的情况下,政府再不介入,剥夺的会不会是一世代人的未来?
撰稿:陈炯廷、何安
“囤油囤粮都要严厉予以刑责处分,台湾却鼓励囤房这怪现象”,台湾房地产学者、政治大学地政系特聘教授张金鹗日前在台湾立委黄国昌所举办的“囤房税”修法公听会中,点出台湾房屋持有税偏低的问题,他并呼吁台湾中央政府负起责任,针对持有四户以上的“囤房”屋主制定累进的差别税率,并认为这是解决台湾房市“高房价、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等“三高症”的良方解药。
柯文哲日前在谈论台北市居住政策时也提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其认同“囤房税”修法,也再度建议中央应依据民众房屋持有的户数多寡来调整税率,否则囤房的问题永远无法解决。
事实上,台湾不动产税制上并非没有所谓的“囤房税”规范。2014年在高房价已成为民怨之首的社会气氛下,台湾立法院通过加重“非自住房屋”税率立法,让名下拥有四户以上房产者,从原本的1.2%至2%的税率调整为1.5%至3.6%,希望借由加重多屋族的持有成本来减少民间囤房炒作的诱因。
政商盘根错节关系下 被“轻放”的囤屋税
问题就出自于当时“囤房税”方案,考量“社会压力”并未让台湾财政部统一订定税率标准,按照房屋持有数来增加、调整差别税率,而是把权责交由21个地方政府各自去决定是否根据房子持有的多寡来调整税率高低。
尽管多屋族多缴税是合情合理,也是符合租税的公平性原则,但因为不少地方民意代表本身可能就是房产持有者的大户,地产商又是选举时重要的金主、桩脚,因此在金权政治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下,多数民意代表自然不会拿石头砸自己脚或自绝财源厚碌。
所以即便有少数地方政府在抑制炒房、增进地方财源的考量下,实行了“囤房税”,针对房产大户制定累进的差别税率,但改革最终仍是难敌多屋族和地产商的游说与反弹,使地方政府在实行囤房税后被迫下修或改以最低税率计算,由此也可见改革阻力有多大,以及地产商对于地方议会的超高度政治影响力。
例如2017年7月,台北市议会就在地产商的压力下,调降建商自2014年起盖好却未售出的房屋持有税率至最低税率。2018年10月新北市议会也决定调降4户以上房产者的最高税率,从2.4%调降至1.5%。 但当前全台仅有台北市、宜兰县、连江县等三个地方政府,针对持有4户以上房产的多屋族给予“差别待遇”税率,其他多数地方政府,不论屋主持有的非自住房屋有多少,多采取单一税制,以最低税率1.5%征收,对“多壳”族十分宽容。
至于“囤房”的标准是否合理,事实上也有讨论的空间。因为现阶段“自住房屋”的标准为三户,第四户以上才会按照“非自住房屋”的税率课征,受到1.5%至3.6%的税率规范。俗称“狡兔有三窟”,但一个人是否需要有三间房子才能满足自用的居住需求,却是有待商榷。
也是因为台湾房屋持有成本偏低,才形成台湾中央研究院税赋改革报告所言的“有钱人拚命置产,而无壳蜗牛无力购屋的讽刺景象”,而有钱人囤房置产,宁可空著待高价而沽也不愿出租或降价售出的现象,也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以及租屋市场的难以健全。
囤房税是政府落实居住正义的试金石
政治大学地政系特聘教授张金鹗认为,“没有卖不出去的房子,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他强调,要改善居住正义问题并非天方夜谭,但要不要做考验的是执政者的决心。张金鹗认为,从囤房税所面临的改革阻力,反过来证明它隐含的改革成效,“假如囤房税没有抑制投机炒作和平抑房价的效果,那为何现在民间及在野党立委倡议,要求修法由中央强制订定差别税率时,建商以及民意代表会这么紧张? ”例如此前,就有台湾有房地产业者提出,若改革通过会让“台湾死掉”。
如今囤房税的改革提案就在台湾政府面前,考验的不只是台湾政府对居住正义落实的决心,更是验证“居住正义”这个社会价值在金钱政治的现实下,能否不沦为空洞的口号,真正落实人民安居生活愿景的一颗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