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涉贪料再被收监 终审判决维持判囚17年

撰文: 许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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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0月29日对该国前总统李明博进行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二审判决结果,对他判处入狱17年有期从刑,罚款130亿韩圜、以及追缴57.8亿韩圜。已获保释的他,可能在29日或30日再度入狱服刑。

现年78岁的李明博,在2008至2013年间在任总统。他2018年4月被控16项刑事罪行,包括在实际上由他控制的汽车零件公司DAS挪用公款以及从包括三星电子在内一些企业收贿。

李明博在一、二审分别被判处入狱15与17年,还有罚款及追缴款项。他不服判决并上诉。

李明博1月29日以健康欠佳等理由申请保释,首尔高等法院3月6日允许他的请求。这意味他自2018年3月22日被捕后,经过349天囚禁生涯后,暂时重获自由。

韩国检方2018年对李明博正式控以16项罪名,包括涉嫌受贿110亿韩圜及贪污350亿韩圜,此外还有滥用职权及逃税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