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受贿案 检方要求判囚23年罚2.1亿

撰文: 方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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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前总统李明博1月8日出席贪污受贿案二审最后一次庭审,检方要求法院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23年,罚款320亿韩圜(约2.1亿港元)。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周三(8日)出席贪污受贿案二审最后一次庭审,检方要求法院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23年,罚款320亿韩圜(约2.1亿港元)。

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报道,检方就李明博涉嫌受贿和贪污的案件,要求法院分别判处17年和6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50亿韩圜(约1.6亿港元)和70亿韩圜(约4,661万港元),即合共罚款320亿韩圜(约2.1亿港元)。

检方表示,李明博将国民授予的权力作为追逐利益的手段,严重损害宪法精神。检方认为,鉴于案情重大,一审判决量刑过轻。

李明博2018年3月被捕,被检方以16项罪名起诉。首尔中央法院一审裁定李明博贪污受贿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0亿韩圜罚款,追溯犯罪得益的82亿韩圜(约5,461万港元)。李明博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并于去年3月以健康为由获准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