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李明博贪污案判囚17年 不准保释
撰文: 梁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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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前总统李明博被指贪污受贿。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部2月19日作出二审裁决,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和罚款130亿韩圜,并没收犯罪所得57.8亿韩圜,同时不准保释。
78岁的李明博被指从汽车零件公司DAS挪用349亿韩圜,并收受三星为DAS代付的119亿诉讼费等共163亿韩圜的贿赂。DAS的会长和最大股东表面上是李明博兄长李相恩,但外界一直质疑实际是李明博背后操控。
法院对李明博受贿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罚款130亿韩圜,对贪污等其他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审法院2018年10月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和罚款130亿韩圜,并没收犯罪所得82亿韩圜,李明博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2019年3月因为健康问题获准保释。
检方1月要求法院对于受贿和贪污的案件分别判处17年和6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50亿韩圜和70亿韩圜,即合共罚款320亿韩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