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裁定“堕胎罪”违宪 66年禁令将告终
韩国宪法法院周四(11日)裁决,当地目前的“堕胎罪”刑罚侵害女性的健康权利和自主权,违反宪法。判决意味日后女性在怀孕初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堕胎手术。
“堕胎罪”近年在韩国出现不少争议,并引发多次示威。这次判决出炉后,不少民众在法院外庆祝,开心相拥。
根据韩国1953年的《刑法》,第269条规定女性若堕胎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及200万韩圜罚款;第270条规定医生若施行堕胎手术,也可以被判处最多两年监禁。
当地规定妇女若不是有特殊情况,如遭强奸、胎儿有遗传疾病等,否则堕胎便是犯法。
当地一名妇科医生提出诉讼,主张《刑法》违宪。韩国法院如今认为,《刑法》有关规定严重侵犯孕妇的自主决定权,法官以7对2的票数,裁定“堕胎罪”违宪。
法院要求政府在2020年12月31日前修订有关法律。若然在限期前未完成修改,“堕胎罪”的相关规定也会废除。
“堕胎罪”争议不断
“堕胎罪”在韩国社会一直存在争议。不少人认为怀孕和生育应该属于个人决定的事务,应容许女性有自我决定权,民众并发起多次示威,要求废除此罪。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韩国人认为要尊重胎儿的生命权,主张维持此罪。
2012年,韩国法院已曾就“堕胎罪”作出裁决,最后出现4对4的比数,由于没有大多数,“堕胎罪”继续实施。
2017年,机构Realmeter的调查显示,约52%受访民众希望废除“堕胎罪”,约36%受访民众希望维持此罪。
每年非法堕胎妇女数以万计
国际特赦组织韩国分会总监李京垠(音译)周三(10日)在《时代周刊》撰文指,即使政府禁止妇女堕胎,但当地培材大学(Pai Chai University)研究估算,每年有多达约50万妇女非法堕胎,政府则估计是5万。
文章指,堕胎刑事化反而把妇女推向更危险的处境,她们会冒险到不安全的地方堕胎,无法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韩联社 / 亚洲日报)